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何彦慧 唐恺立)近日,在新田县人民法院法官用心找关键、用功促执行、用情巧调解之下,由连环债务引发的3起案件顺利执行。
2014年7月,蒋某向龙某借款47万余元做生意,因无力偿还,于2020年被龙某送上了被告席,法院依法判决蒋某偿还龙某所有本金及利息。原来,蒋某无力偿还的原因主要是,叶某新曾经从他及合伙人手中购买了建筑材料,用于从江西省某路桥公司转包的工程项目,74万余元的货款却一直没有给付。
2019年,蒋某等人将路桥公司以及叶某新等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叶某新一次性给付货款74万余元,路桥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各种原因,叶某新和涉案路桥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该案也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2020年4月,承办法官在网络查控系统中发现,涉案路桥公司的账户上出现了资金,于是立即整装前往江西,迅速将该账户冻结并将74万余元全数扣划。
此时,蒋某与其合伙人在这笔钱如何分配上又产生了新的诉讼纠纷,为保证各方合法权益,法官多次联系纠纷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辨明案情,释法明理,最终,大家达成了一致意见,蒋某分得其中的37万余万元。为了推进案件尽快执行,执行法官分别给蒋某、龙某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龙某自愿放弃所有利息,一次性收回本金37万余元,余款在2020年底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