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呼延松)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永县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45人,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清零”。
2019年10月,江永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李某贻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这是江永县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系宗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蓝山县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公然挑战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权威,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恶劣。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起诉罪名达10项,犯罪事实17起,卷宗100余卷,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江永县法院刑事庭庭长义宏克服办案压力大的困难,主动承担该案审理重任。案件审理期间恰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义宏结合案情,反复推敲,制定出缜密的异地庭审方案。经过3天的公开庭审,并于庭审后10天内整理和制作出220页的审理报告及232页的判决书,确保了案件及时宣判结案。该案是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大要案,也是全省纠集宗族势力进行涉黑犯罪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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