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2022年8月1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在市政府二楼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听取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奖、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及服务费调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永州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股权转让的情况汇报,审议《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永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保持战略定力,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趋势。要提振发展信心,全力稳经济大盘,积极有为抢抓政策机遇,千方百计稳就业稳物价,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进一步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守牢安全底线,深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粮食安全、防汛抗旱、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秦建彪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聚焦“六大战役”,强化“六项保障”,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要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统筹统领,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安主责、公众参与”的安保维稳工作格局。同意近期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誓师大会,由市公安局做好有关组织筹备工作。
三是突出严打整治。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永警利剑Ⅲ”,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涉枪爆、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深化优化运用永州“快反135”机制,坚决筑牢社会治安安全防线。
三
会议听取了市国资委主任李社光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走正走实改革路子,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市属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抢抓发展机遇,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当好助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发挥好“顶梁柱”“顶得住”的关键作用。
1.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国资委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四个文件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以市国资委名义发文实施。市国资委要明确纳入监管的企业名单,经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将名单附在文件后。对国有企业的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要具体化、清单化,市政府要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参照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由市国资委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文件稿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按程序行文。
3.市司法局要对照会议精神,再次对以上五个文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内容依法依规。市国资委要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文件出台试行后再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
四
(略)
五
会议听取了司法局局长秦远林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由市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文件稿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印发,并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六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邓扬中关于《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文件稿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印发,并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下一步,由何恩广同志牵头,因地制宜推出工作举措,建立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在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有力保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交都市创建工作。
七
会议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二级调研员张造明关于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及服务费调整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将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服务费由50元/吨调整至55元/吨,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2015年10月市城管执法局与中国光大环境(永州)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原则同意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由光大公司实施,由市城管执法局与光大公司协调对接,重新拟订合作协议报市政府审定。
八
会议听取了市医保局局长邓可旺关于《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同意《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由市医保局尽快按程序行文,并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九
会议听取了市经投集团董事长鲁耀纯关于永州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股权转让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开展永州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股权转让有关工作,由市经投集团牵头,与中建五局就有关问题进一步进行洽谈。在工作中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确保永州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在实行股权转让后,项目继续保留在PPP项目库中,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中建五局要与市政府共担风险,不能只受益不承担责任。
十
(略)
十一
会议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周云玲关于《永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同意《永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由市市场监管局尽快按程序行文,并牵头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会议明确,今后凡是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文件,分管副市长都要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就文件涉及的重点工作如何落实进行研究,确保文件落地落实。
出 席:陈爱林、侯 文、何恩广、李旦梅、刘卫华、车丽华、肖质彬、吴恢才、齐爱社。
固定列席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海波、彭晓东、魏和胜、谭立宏、曾宪孝、聂朝飞、黄守平,市司法局秦远林,市审计局蒋跃军,市政府研究室徐鹏飞,市政府督查室李建军。
其他列席人员:
议题一:市发改委唐富荣、市工信局陈雄、市教育局黄赞校、市公安局秦建彪、市民政局姚如男、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人社局骆方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市住建局左全裕、市水利局黄保平、市农业农村局田焕福、市卫健委郭秋玲、市商务局唐海涌、市应急管理局段周权、市国资委李社光。
议题二:市公安局秦建彪、市教育局黄赞校、市民政局姚如男、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人社局骆方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市卫健委郭秋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何挺松、市国资委李社光、市城管执法局张造明。
议题三:市国资委李社光、市纪委监委袁立、市委组织部吴剑林、市委财经办邝华军、市委督查室曾海涛、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人社局骆方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市生态环境局王宁军、市住建局左全裕、市水利局黄保平、市应急管理局段周权。
议题四:市人社局骆方方、市纪委监委袁立、市委组织部吴剑林、市教育局黄赞校、市财政局李群辉。
议题五:市发改委唐富荣、市教育局黄赞校、市财政局李群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市生态环境局王宁军、市住建局左全裕、市交通运输局邓扬中、市农业农村局田焕福、市市场监管局周云玲、市城管执法局张造明。
议题六:市交通运输局邓扬中、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财政局李群辉、市公安局秦春林、市人社局骆方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市住建局左全裕、市卫健委郭秋玲、市国资委李社光、市应急管理局段周权、市城管执法局张造明。
议题七:市城管执法局张造明、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财政局李群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黎武。
议题八:市医保局邓可旺、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人社局骆方方、市卫健委郭秋玲、市市场监管局周云玲。
议题九:市经投集团鲁耀纯、市发改委唐富荣、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住建局左全裕、市国资委李社光。
议题十:市民政局姚如男、市公安局秦春林、市财政局李群辉、市人社局骆方方、市卫健委郭秋玲、市残联李瑛。
议题十一:市市场监管局周云玲、市工信局陈雄、市人社局骆方方、市卫健委郭秋玲。
记录:蒋红丽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议定事项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
市政府 班子成员 |
市政府 相关部门 |
二、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抓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
车丽华 |
市公安局 |
三、修改完善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后按程序行文,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
刘卫华 |
市国资委 |
四、略 |
|
|
五、按程序行文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
车丽华 |
市司法局 |
六、按程序行文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抓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关工作 |
何恩广 |
市交通运输局 |
七、抓好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服务费调整和二期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
刘卫华 |
市城管执法局 |
八、按程序行文印发《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
肖质彬 |
市医保局 |
九、抓好永州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股权转让有关工作 |
刘卫华 |
市经投集团 |
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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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按程序行文印发《永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
肖 扬 |
市市场监管局 |
- 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召开2022-08-16
- 图解: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