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申请,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何春明、谭珊娥(女)等2名同志辞去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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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申请,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何春明、谭珊娥(女)等2名同志辞去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