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增补(按姓氏笔画为序)乌进甫、刘庚旺、李玲(女)、李劲涛、杨诚(瑶族)、吴新波、陈启田、黄守平、蒋欧林、谢梅芳(女)、廖小红等11名同志为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同意辞免(按姓氏笔画为序)邓盛、许金善、李枫、李四清、何春明、张少宣、陈志湘、姚惠明、谭珊娥(女)等9名同志的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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