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资讯 > 公示公告
分享到:
永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3-03-17 08:25
  • 来源: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字体: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永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示范做表率。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在永州市落地生根。

(二)压实责任促履职。2022年7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上4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述法,其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报告,通过述法的“硬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建设职责意识。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完善制度强保障。结合永州实际,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述法的工作方案》《永州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内容,将法治督察纳入绩效考核和市委巡察内容,通过强化制度保障,一体推进法治永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入。2022年2月,市委宣传部和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全面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各部门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及“八五”普法规划等重要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全员学、各县市区各部门党员干部分批分层系统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纳入拟提任副处级、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拟提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到企业、机关、校园、农村、社区等开展宣讲活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大幅提高。一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断升级。实施项目生成、开工、竣工三个“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时压缩40%、项目开工提速3-4个月、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由3-4个月缩减到6个工作日以内,相关做法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和省政府《政务要情与交流》推介,并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相关做法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中予以推介。线上办理“出生一件事”的做法被《湖南日报》头版报道。二是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制定《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实施政务服务提优行动、市场环境提质行动、项目审批提速行动、经营成本减负行动、权益保护提标行动、纾难解困攻坚行动等“六大行动”。全市新增立项项目1050个,新增投资额1296.3亿元,为 6237个项目开展帮代办和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履约践诺攻坚行动,解决“老大难”问题656个,兑现资金5.57亿元。常态化开展“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相关做法在全省“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中被肯定,全市企业投诉量较去年同比下降90%,在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并荣获2022年度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出台《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永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永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立法项目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新修订《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全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44件,非规范性文件草案108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70件;审查县市区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161件,不予备案8件;向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重点对涉及驾驶员户籍限制、居民自建房等内容以及省政府废止规章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共废止市本级规范性文件2件、县市区规范性文件6件。

(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编制《2022年度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审查市政府重要合同45件,组织开展听证会2次、协调会2次、风险评估会1次,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200余条。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全方位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公职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活动,创新在全市选派267名公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一是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聚焦机构调整、职能整合和队伍建设,出台改革方案,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按照“分类监管、过罚相当”的原则,组织全市20个行政执法单位在全省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情形的“三张清单”,共细化1033项行政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估工作,2022年全市共自查行政执法案件40334件(行政许可36608件,行政处罚3726件),抽查市县两级14个行政执法单位93卷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行政处罚66卷,行政许可27卷),共发现468个执法问题,并已全部按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累积培训1.7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选1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能,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加强。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年共承办市人大建议387件、政协提案226件,办复率100%。承办的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省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率先出台《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永政复办通〔2022〕3号)。开展复议监督体系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向省直部门抄告行政复议决定4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361份,公开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94份。在全市开展复议决定履行清查专项整治,共清查2019年至2021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121件,其中未履行18件,已督导全部履行到位。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2年全市共完成审计和调查项目232个,查出违规金额2088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3034万元,促进6585万元资金拨付到位,提出审计建议591条,并全部得到采纳。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设立“政企通”专席,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搭建直达基层一线的联动处置网络,建立快速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全年永州市政务联动处置平台共受理各类诉求42.04万件,办结率99.66%;12345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30.5万个,办结率99.16%,满意率99.68%。

(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打造政法“五老”+“好邻居”、“快反135机制”、党务村务监督月例会等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推行村(社区)“1+4+2+X”社会治理模式。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728个,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95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3202件,预防纠纷1659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760件,调解成功12496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有差距;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上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水平还不够高,执法队伍建设还较薄弱,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仍有发生。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增强督察实效。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创建促提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努力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增效工程,从而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以及有效期制度。

(五)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加强案卷评查工作;抓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六)进一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大力推进信访、医疗、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动公职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七)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切实履行本地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强化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基层法治工作有专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神经末梢”和“最后一公里”。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