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16项问题,我市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现按工作程序,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第16项问题:“部门责任落实不力。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测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缺口为1900吨/天,但督察核实,仅湘西、怀化、娄底三地生活垃圾处理缺口就超过2000吨/天。本应于2018年年底编制完成的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直至2019年年底才完成,推迟近一年。且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38个项目中,截至此次督察进驻,衡阳市祁东县、岳阳市平江县、永州祁阳市等10个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整改目标
摸清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底数及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规模,加快推进祁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调查摸底。我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40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座,总处理能力250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9座,总处理能力2654吨/日,均已停运,其中,永州市坦塘生活垃圾填埋场、蓝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生态封场;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为300吨/日,已停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够满足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
(二)加强规划引领。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不断优化环卫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和处理来源统筹,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三)加快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督导项目建设。祁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2年6月启动工程前期工作,2023年9月基本竣工,2024年1月1日正式点火并网发电投产运行,目前项目运行稳定,我市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3%。
四、整改销号意见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已完成相应的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对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46—8336678,0746-8533831
联系地址:永州市逸云路1号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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