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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解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
  • 2020-02-11 10:09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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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现就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1、文件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基础上,即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将重点和落脚点放在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上。

2、文件重点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工生产。文件规定“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转产、扩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积极争取省里项目支持,重点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符合条件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支持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转型,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快速形成产能,按转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市县财政安排一定产业基金进行扶持;省市重点联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实行政府统购统调统销。”我们按照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组办公室2月4日印发《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十条措施》,第五条: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第六条: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对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企业转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这“两个50%”着重于省里支持企业,市县财政安排一定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3、文件制订了援企稳岗政策。规定“企业复工后,对按时连续返岗上班三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300元每月的补贴,经费从人社相关资金中列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一,适用对象同样是“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第二,根据《湖南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第三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规定,对企业复工返岗员工可以有“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支持。第三,有外地经验可资借鉴。周边市州出台了关于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多渠道帮助用工困难企业招聘新员工,并同步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加大了企业用工保障。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12条也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市人社部门正在牵头撰写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还将进一步细化条款的运用办法。

4、文件要求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补交,不影响个人权益;全面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3号文件有关保费缴交规定。”

文件规定了“缓缴社会保险费”,同时继续执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中降低用工成本有关内容,同时也就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用。即《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3号第3条,及时落实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政策。按受益财政与企业各承担50%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按比例缴存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招用 “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给予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的稳岗补贴;对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5、文件加大了金融支持力度,主要是明确了疫情期间企业贷款总额要求,即不少于2019年同期的总额;疫情期间贷款利率下浮10%以上,提供了担保的企业担保费率降低至1%等。

6、严格界定了文件落实的时间界限,文件基本上适用于疫情期间,考虑到疫情的影响面较广、复杂,文件限定的时间期限重点是三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7、文件还规定了减免房租、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扶持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全力支持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确保社会经济平稳发展,企业生产顺利、人民生活安康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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