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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教育局解读《永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 2020-09-28 10:2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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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职业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两类教育。职业教育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并有效分流普高升学的压力,为深化教育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职业教育肩负着传承技术技能、培养多样化人才的职能,可以帮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

当前,我市职业教育还面临着社会认识存在偏差,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办学特色不鲜明,教育质量不如意,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够,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工作方案”的批示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永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一个判断”“三个转变”“四个主攻方向”的要求,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方案》的起草。该《方案》先征求了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职高专院校的意见,共收到23家单位、18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意见15条,3条意见未予采纳,并及时与未予采纳意见的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达成了一致意见。后经过了局机关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学生安全管理与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与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等相关部门的的审查讨论和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最终才得以成文。

三、主要内容

《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文件,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的目标是相互衔接的,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奋力办好我市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6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方案》内容为6大点:(一)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二)大力推进产教协同育人。(三)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五)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六)做好改革组织实施。

四、政策亮点

《方案》贯彻落实国发〔20194号和湘政发〔20202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站位全局、落实政策、解决问题,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不断深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

(一)统筹资源优结构。支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做强做优,加快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支持永州工贸学校升格为永州职业农民学院,优化专业结构,增强专业结构与永州现代产业体系的匹配度,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方法,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招收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二)深度合作奖英才。鼓励企业技能大师在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鼓励院校名师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站”。鼓励“设厂在校,设校在厂,厂校合一”的合作模式,实行校企共同育人。全市每年遴选一批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导师、技术能手和优秀校企合作院校,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社会办学享优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资格有效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四)产教融合大发展。每个县区围绕产业链建设,在园区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综合实训室。每所职业院校要对接当地产业链建设设置1-2个特色专业群,开发一批特色精品课程,制订人才培养标准,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五)培训技能助脱贫。助力服务“三农”工作,深化农村基层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着力推广“专业支撑+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特色的乡村振兴服务模式,开展农民种、养、加工、营销和互联网等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新型农民职业能力。鼓励新型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就近接受高等农业职业教育,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培养1万名农民大学生。推进“为一家贫困户培养一个中职生”助学就业工程,帮助农村贫困户解困。

(六)打造平台保就业。鼓励湖南科技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永州电大、永州工贸学校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做大做强。对市域内创建成功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经费资助;对创建成功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要建立健全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各县区每年要及时发布园区及企业用工信息,各职业院校要及时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并及时对接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地企业的就业率。以订单式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向单个企业输送技术工人30名以上或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职业院校,给予一定奖励,用于补助一次性生源输送。

(七)保障机制强师资。落实《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对教师在学历提升、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每两年在职业院校择优遴选专业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每人资助5000元。实施“四名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落实职业院校素质提升计划,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职业院校教师驻厂跟岗学习经历可记入继续教育学时,由校企合作企业考核发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认可。新入职专业教师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落实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每年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

(八)质量评价有督导。持续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从2019年起,与省里同步实施对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进行合格性评价,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办学水平分类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评价。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

(九)完善制度谋发展。完善永州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十)优化环境引人才。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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