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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0号建议的答复
  • 2019-11-05 15:13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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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民建复字〔2019〕1号   A类

刘馨雯等53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会组织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顾晓姣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对建议认真答复。为此,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备案的社会组织达3072个,其中社会团体10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672个,基金会4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56个。市本级社会组织332个,其中社会团体2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89个,基金会1个。涵盖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经济、公益慈善等领域,在促进脱贫攻坚、繁荣社会事业、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军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关于加大投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对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宣传和培育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形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区)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活动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培训、专业督导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特别是对初创期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通过专业团队指导、公益创投项目引导、专业社会工作督导等方式,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目前,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自2015年9月运营以来,已孵化培育出壳社会组织32家。投入239万元资金在市本级开展了两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惠及全市困境儿童、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达5000余人。

2、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36号)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界定,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开展登记。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弱病残、失业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众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等社区社会组织。

3、创优社会组织服务活动。2016年至今,市本级累计投入总计240万元福彩公益金,各县区每年投入不低于30万元用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市级10余家社会组织为中心城区城市三无人员、低保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和孤儿等六类特困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带动了50余名社工和650余名志愿者参与,惠及了500余户困难家庭和3个精准扶贫帮扶村,极大提升了全市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氛围。

4、强化社会组织宣传氛围。为了加大推动永州公益慈善事业发展,2010年12月我局依托市慈善总会成立了永州市慈善志愿者协会,现发展入会志愿者1168人,已持续开展11个公益项目,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32次,团队累计服务时间85630小时,服务领域涉及助老、助困、助学、精准帮扶、传播公益文化、社会服务等行业。同时,积极加大慈善宣传,营造慈善氛围,提供公益形象力,编撰《慈善简报》17期,制作公益慈善宣传片,开通了公益慈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将每年全市大型慈善公益活动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通过志愿者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提高了永州慈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据统计,目前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慈善组织达100余家,涵盖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大多数公益服务行业领域。

三、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与社会组织联运对接资源的思路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依靠力量,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为此,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各方资源链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来改进公共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更加贴合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自我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城乡基层社区组织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探索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多元治理模式,重点培育城乡社区居民迫切需求的社会服务类、专业社工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形成政府各部门联动的扶持机制,面向全市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征集项目,形成扶持合力,扩大扶持范围和力度,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扶持。

(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引导到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建设上来,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的新模式,探索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政社互动的新机制。通过探索“公益创投”“三社联动”等制度,探索政府公共服务由社会组织外包的运行经验,引入公众导向机制、适度竞争机制、跨部门的服务项目协调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内部凝聚力,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为打造共建共享治理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期盼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关心。


永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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