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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1号建议的答复(节能科)
  • 2019-11-05 10:34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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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工信建复字〔2019〕第9号(B类)

张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破产联动机制、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深入调研,并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资委等部门单位会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1、国企改革情况。自2002年启动以来,以2013年分界,经过两轮改制,截至2018年底,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其中第一轮改革61家企业,第二轮于2014年启动22家企业改革。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成功处置了一批“僵尸”企业,盘活了存量资产,发展壮大了时代阳光制药公司、恒远发电设备公司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了产业升级换代。

2、环保督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自2017年中央开展环保督察以来,我市以此为契机,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92家,石灰土立窑9座,其中处置了一批僵尸企业,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推进企业注销登记改革。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在企业注销登记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等,增强了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了企业办事体验,切实解决了企业“注销难”问题。 一是从2017年3月1日起,我市统一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由企业自主申请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二是加强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提升企业办事体验。三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是针对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特殊问题制定了具体方案,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按照《企业注销指引》的规定和说明,正在着手制定解决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因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无法办理注销业务的特殊情形的有关措施,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五是在实现企业退出易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强化信用管理,完善联合惩戒制度。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债。对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我们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以“承诺制”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但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加快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

4、推进依法破产清算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审判合议庭,依法开展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审理工作。现阶段,企业破产审判合议庭紧紧围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病危企业”,促进市场主体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有序退出和救治,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成立机构,建立联动机制。争取2019年10月底前,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永州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其中市中院牵头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召集召开附院联动机制协调会,统筹汇总提出法院系统在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法院系统解决的问题;市工信局牵头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召集召开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统筹汇总提出各地各部门在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法院系统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企业破产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制定方案,统筹推进。2019年10月底前,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僵尸企业底数。通过省内外调研,12月底前协调起草《永州市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多方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

3、出台政策,加大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永州市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若干意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和工信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在原有基础之上继续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虚心接受市人大和代表们的监督,加快推进永州僵尸企业处置,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为促进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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