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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6-01634 发文日期: 2016-01-13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培育发展
统一登记号: YZCR-2016-00002 信息时效性: 废止 文号 : 永政发〔2016〕2号
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政发2号)
  • 2016-01-21 14:41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YZCR-2016-00002

永政发〔2016〕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1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商标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不断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努力培育一批极具永州特色、突出优势产业、彰显永州形象的商标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为加快品质活力永州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度普遍提高,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注册商标总量显著增加,市场主体注册、运用、管理商标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专用权行政、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商标总量达到10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5件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150件以上,永州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2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10件以上,永州市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达到2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做优工业商标

1.加强工业商标品牌建设。围绕我市“十百千工程”和“135”工程建设,积极指导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领军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和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培育梯队,力争每个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湖南省著名商标。

2.大力培育马德里国际商标。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大力推动企业到主要出口国或地区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加快向海外市场拓展步伐,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商标产品出口比例和影响力。

3.推进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烟草产业园、创新创业园区的其他产业园区普及商标知识,提升商标意识,发展商标品牌,大力培育知名商标,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建设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和示范县。以成熟的品牌资源,带动产业集群建设,形成一批品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二)打造农业商标

4.强化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围绕粮油、果蔬、食用菌、异蛇、柑橘、油茶、茶叶、毛竹、家具、畜禽行业,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打造一批优势商标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品牌,形成优势品牌集聚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5.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深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在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各类地方特色种养殖,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永州特定地域、特定自然环境或人文因素、特定品质或信誉的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已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主体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

(三)创新服务业商标

6.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餐饮、教育培训等服务性商标的培育和注册,支持和鼓励我市现代服务企业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引进先进管理模式、运用先进技术标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形成一批服务业知名商标,将我市打造成为湘南、湘桂粤交界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

7.注重发展城市形象特色商标品牌。发挥我市“名山、名人、名碑”特色优势,突出培育“古城名山”等永州城市名片,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好名山秀水、古城古迹、传统风土人情等旅游资源的商标品牌发掘,打造永州文化旅游商标品牌,促进我市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产业化,推动文化旅游业上档升级。

四、工作措施

(一)营造重视商标的社会氛围

8.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意识。充分发挥商标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在商标宣传、培育、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组织商标研讨、座谈和专业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自觉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市场竞争。依托我市大中专院校,建立健全商标人才培育机制;依托品牌指导站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和完善品牌建设规划,帮助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注册、管理、使用和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资本经营模式,以商标品牌为纽带吸引投资者加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

9.营造有利于商标工作的社会环境。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体系,营造商标发展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无线终端、户外广告等媒体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品牌效应和商标品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激发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积极性。

10.抓好品牌示范带动。加大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商标节”等国际、国家、省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永州商标•品牌节”等本地知名品牌商品(企业)展示交流活动,提高品牌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1.加快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

12.建立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支持帮助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为我市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13.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商标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加快商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建立我市注册商标信息库,并逐步纳入全省商标信息库。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提高商标资源使用效率。

(三)推动商标专用权应用

14.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建立以注册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

15.鼓励开展商标权质押业务。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商标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商标权权益担保机制。

16.发挥优势商标品牌集聚效应。支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17.加大商标维权力度。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渠道,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联合打假机制,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建立与外资企业沟通的机制,依法维护国外(境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18.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科技、文体广新、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应对机制。

(五)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19.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支持力度。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商标人,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和服务。

20.建立激励机制。从2015年起,市政府对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永州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21.鼓励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一定税收优惠。

五、组织保障

22.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永州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

23.明确责任分工。市工商局负责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市发改、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支持商标品牌企业引进科技人才、技术、项目;市农业委、市商粮、旅游、教育、文体广新等部门负责为企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培育发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推进商标知识产权融资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人民银行永州中心支行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金融支持的力度,提供商标融资服务;市公安、质监、卫计、食药、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

24.加大商标战略资金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商标宣传培训、商标培育、争创品牌、搭建商标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基地、商标维权保护等,确保商标战略扎实有效实施。为保障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从2015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商标战略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实施商标战略。

25.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认定数,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数、认定数,马德里国际商标的申请数、注册数,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永州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商标工作专项经费的安排等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26.加强督导检查。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督查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完成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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