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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6-01699 发文日期: 2016-08-19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其它
统一登记号: YZCR-2016-00021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政发〔2016〕20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
  • 2016-09-05 09:29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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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R-2016-00021

永政发〔2016〕20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永州军分区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征集大学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积极应征服现役,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大变强的发展进程中,必须要有强大的国防和军队作坚强的后盾。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逐步深化,新型军事力量的不断加强,高新技术装备的快速更新,对兵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是强军兴军的基础工程、源头工程、造血工程,是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基础支撑,事关军队能打胜仗,事关国家安全稳定,不仅是军队的大事,也是国家的大事。把更多优秀大学生输送到部队,是军地各级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各级要强化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从实现强军梦、强国梦的战略高度抓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想方设法为部队输送更多的优质兵员。

二、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手段

(一)落实宣传教育责任。要加强大学生征兵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宣传部门、兵役机关、高等院校等相互协作的征兵宣传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辖区内各类宣传力量和资源,各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积极承担征兵宣传义务,各高校要把校园作为大学生征兵宣传的重要阵地,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加强兵役法规、征兵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倡导当兵光荣、保卫祖国光荣的价值观,营造浓厚参军氛围。

(二)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改进宣传内容,把爱国主义、依法服兵役、当兵成长成才、征兵政策法规等内容具体化,把大学生关心的问题宣传清楚、解释透彻,增强征兵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切实让大学生感受到参军入伍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优待、成长上有奔头、退役后有保障,踊跃报名参军。

(三)改进宣传教育手段。针对大学生群体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接受新生事物快的特点,各级要充分运用新兴媒体,采取电视广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QQ群等形式,及时发布征兵相关信息,推送优惠政策、入伍流程、先进事迹等,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感染力。兵役机关和高校要将宣传任务分解细化到院系、班级、学生辅导员,深入课堂、班级、宿舍,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宣传发动,使每一位有应征意愿的大学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征兵政策和信息。

三、完善优待措施,强化政策落实

在永州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报销差旅费。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返校在永州市报名应征,由应征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一次体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体检期间生活补贴。所需经费从县(区)财政拨付兵役机关征兵工作经费中解决。

(二)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对永州市各县(区)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按照毕业生6000元/人、在校生4000元/人、新生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鼓励金。由批准入伍地县(区)兵役机关核实,民政部门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批准入伍地县(区)财政解决。

(三)发放立功受奖士兵奖金。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个人立功受奖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区)民政部门按部队相应等级奖励金额标准的2.5倍发放奖金。当年多次立功受奖的,按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计算。所需经费由批准入伍地县(区)财政解决。

(四)落实定向招录政策。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湘发〔2011〕14号)要求,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定向招录。定向招考比例:全市乡镇(街道)专武干部100%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安排不低于20%比例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安排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高校在校生、新生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的,享受此定向招录政策。

四、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完成征兵任务和大学生征集比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和绩效考评内容,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全力保障。各级征兵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领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大学生征兵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各级兵役机关、宣传、教育、公安、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及高校要构建大学生征兵协作会商机制,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聚力攻关、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强化征兵机构建设。各高校要加强征兵机构建设,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挂牌设立"征兵工作站",由高校武装部部长或学生工作管理部门领导兼任站长,培养一批以院系相关人员和学生辅导员为骨干的征兵工作队伍,抓好高校征兵工作落实,由市财政解决辖区每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3万元,确保高校征兵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到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维护大学生士兵合法权益,做好优抚工作,是调动大学生参军热情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要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创业扶持、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优抚安置等工作,加强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发放家庭优待金和一次性奖励金,确保各项惠兵政策落到实处。要强化拥军优属职能,积极解决军人及军属在生活、生产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切实增强军人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感。

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16年起在永州市批准入伍的大学生享受此优待政策。


永州市人民政府 永州军分区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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