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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7-02329 发文日期: 2016-12-20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规范认定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发〔2016〕29号
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 2017-01-03 11:11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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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6〕29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保留的5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52项)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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