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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4/2022-21876 发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开展建设
统一登记号: YZCR-2022-00006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发〔2022〕8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9-22 15:2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 【字体:    

YZCR-2022-00006

永政发〔2022〕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



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为建设现代化新永州提供信用支撑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表率引领

1.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走”程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含管理区、永州经开区,下同)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单列〕

2.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核查失信违诺、“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政策不落实、擅自毁约违约、拖欠账款等投诉举报案件,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损害营商环境、不履行职责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联动机制,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畅通市场循环

1.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兴市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打造一批“国”字号品牌,推动永州品牌向“湖南知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升级。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落实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制度,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大力推进商户信用建设,着力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约束。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鼓励银行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虚假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征信修复乱象等重大违法案件。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永州银保监分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依托“信用中国(湖南永州)”网站依法公示主体失信信息,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广告中介服务、注册登记代理、商标代理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依法依规查处不诚信开展业务违法行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外商投资和对外合作信用建设。加强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提升我市外贸企业整体诚信形象。推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定,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实施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实施相关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措施。(永州海关、市商务局负责)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强化民生保障

1.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强碳市场信用监管。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深化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医药机构和医保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等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估,引导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负责)

3.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信用评价机制,推进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财政投入、建设项目、资源配置、等级评审、科研项目、考试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深化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师诚信建设,强化师德考评、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在考试、论文等方面强化信用承诺应用。推进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办学。(市教育局负责)

5.深化文化旅游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实施惩戒。(市文旅广体局负责)

6.深化住房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检测鉴定等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开展惩戒。(市住建局负责)

7.深化消防安全领域信用建设。将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人员纳入消防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开展消防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打造信用永州

1.健全信用基础设施。以创新应用为重点,迭代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信用中国(湖南永州)”网站,完善信用服务供给。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市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信用承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统筹推进审批替代型、证明事项型、主动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等各类信用承诺制建设,引导形成主动承诺、自觉践诺、互信互利的良好氛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全面建立覆盖各类主体的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机制,率先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研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打造覆盖征信、评级、担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信用服务市场。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向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安全有序开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5.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强化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建设督促考核机制,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落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我市信用立法,着力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信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和测评要求。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泄露、篡改、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违法行为。(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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