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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三级林长”共筑绿色家园
  • 2022-03-28 09:22
  • 来源: 永州日报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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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欧阳友忠)3月24日,宁远县妇联、柏家坪镇组织巾帼志愿者,来到柏家坪镇桥头村,冒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种下一片片“巾帼林”,为秀美山川增添新绿。今春以来,宁远县掀起了阵阵植树造林热潮。

宁远县地处国家南岭生态功能区腹地,拥有良好的生态资源。近年来,该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立足生态优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通过建立健全“林长制”,开展建绿、管绿、守绿、用绿行动,打造绿色家园。为此,县里建立了县、乡(林场)、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按照“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县20个乡镇(街道)、4个国有林场、2个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都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422个行政村(社区)设置林长制公示牌,配备监管人员398名,执法人员107名,选优配齐护林员645名。

该县坚持“十年不砍树,十年广栽树”,实行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防火护林。严格落实林木采伐制度,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对106万亩天然林实行全面禁伐,对70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实行全面管护,对10万亩县级公益林实施管护。对全县2985株古树名木全部实行了挂牌保护。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近年来,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2个,植树191万株。仅去年,集中造林3.16万亩,建设省级生态廊道4380亩。

同时,压实护林员的责任,组织护林员培训3次,培训750人次。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通过建立健全与林长制改革相适应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制,加大问责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法用火行政案件12起12人,刑事立案13起,刑事拘留4人。

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该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油茶、茶叶、厚朴等经济作物获得丰收,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36.86亿元,同比增长13.2%。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国家主体功能建设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最美生态文化旅游县、湘江源头生态文明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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