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记者 周燕妮 通讯员 郭东灿)6月21日,记者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宣传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1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下文简称《复函》)。《复函》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湖南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新晋级的国家级永州经开区必将成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为13.01平方公里,区块一东至四丘田路,南至湘跃路、湖塘路、陶源路,西至珍珠北路,北至谷源路;区块二东至湘江西路、金水路、猎豹路,南至城南大道、丰泰路,西至潇湘大道、袁家路,北至仁湾路、南甸路。
《复函》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着力推进有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