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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疾控中心10月18日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 2021-10-19 14:43
  • 来源: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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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至10月18日7时,陕西省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报告1例关联病例。8例阳性检测者曾于10月9日至10月17日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多地旅游停留。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永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前往甘肃省(酒泉市、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相关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永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永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积极主动报备。凡10月6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旅居史,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或者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或者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入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要关注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尽早全程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已经全程接种灭活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公司)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天津康希诺公司)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可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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