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吉茂 彭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在通报的37项工作中,永州市共有32项工作获58次表扬激励,获表扬激励项数和次数排全省前列。
在此次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中,永州获激励表扬数量多、覆盖广、实惠足、反响大。其中,市本级获激励表扬16次,获激励资金5200万元;11个县市区全部获得了激励表扬,共42次,获激励资金3900万元。受表扬的市、县及园区将获得相关资金、政策等激励支持。
获激励表扬工作如下:
冷水滩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给予100万元奖励。
永州市、祁阳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成效明显。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园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推介。
江华县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给予200万元奖励。
永州市、祁阳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试点示范中予以优先支持。
江华高新区“五好”园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得分靠前。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100万元奖励,并优先支持开展调区扩区。
永州市、江华高新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创新驱动成效明显。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高新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及高新区提质升级。
永州市、宁远县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成效明显。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商务系统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支持。
江华县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成效明显。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冷水滩区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50万元奖励。
永州市、宁远县财政管理改革成效明显。在省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祁阳市深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成效明显。在省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奖励。
江华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量大,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冷水滩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零陵区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成效明显。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并在商务系统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支持。
道县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明显。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中各单列1个申报指标。
江永县打造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成效明显。在2023年千亿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东安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永州市、祁阳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对永州市在分配年底任务时予以适当倾斜;对祁阳市按该市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
永州市、宁远县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相关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
永州市、蓝山县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在有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本地区交通项目建设。
新田县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明显。给予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的计划指标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永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祁阳市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东安县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永州市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奖励。
永州市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400万元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当地稳就业工作。
永州市、宁远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在全省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永州市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奖励。
江永县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祁阳市推动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从林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东安县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双减”政策,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等工作成效明显。从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奖励。
永州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从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500万元奖励,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优先纳入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
江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蓝山县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在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财政资金时,给予100万元奖励。
祁阳市、江永县、双牌县获评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江永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成效明显。从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奖励。
祁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明显。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50万元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当地稳就业工作。
江永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国办发〔2022〕21号)。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土地指标奖励、资金奖补等激励措施的基础上,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按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永州市、蓝山县、祁阳高新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宁远县、东安县、双牌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政府2022年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湘政办函〔2022〕83号)。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