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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4/2022-20718 发文日期: 2012-04-0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政务
统一登记号: YZCR-2012-01011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政办发﹝2012﹞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12-04-02 09:3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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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R-2012-01011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永政办发﹝2012﹞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众服务能力、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部分政府网站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导致信息发布滞后、网站链接错误、安全防护脆弱等问题较为突出,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体系建设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群体系。要按照“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的原则,积极构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部门网站为子站、主站与若干子站集成联动的政府网站群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政府网站群体系建设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

二、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及时地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要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4.不断完善办事服务内容。各部门网站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资源和服务资源的全面梳理,编制服务资源目录,分类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等服务。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梳理整合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资质认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经营纳税、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服务信息资源,向公众提供个性化、场景式的主题服务。

5.继续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不断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同步运行,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电子监察等“一站式”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有效实现本部门相关业务办事系统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本部门网站网上办事服务栏目的对接,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

6.加强与社会公众的在线互动交流。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前,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征求意见,决策文件出台后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政策解读。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和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政府网站要紧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策划和开办专题栏目,鼓励各部门与政府门户网站合作开办专题栏目。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要积极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

7.做好公众信件的办理回复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等信件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信件受理、办理、回复等环节的运转流程和工作责任。要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杜绝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的行为和作风。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信件办理、回复情况。

三、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8.畅通政务信息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通过网上抓取、信息报送、栏目共建、信息自采等方式予以保障。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决策听证会等,举办单位要及时通知市政府门户网站派人采集信息,及时发布。

9.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应明确1名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县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政务动态信息的撰写上传工作,并做好相关专题约稿任务、热点问题的跟踪报道、“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在线互动、诉求回复、网络舆情处理等工作。

10.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市政府发布政务信息的权威平台。凡涉及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计划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共财政、行政职权等各类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民生服务信息,市直各部门必须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四、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

11.规范网站域名管理。政府网站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原则上要统一使用由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二级域名。目前已经开通的政府网站,如域名不符合上述规范,需重新申请域名,原域名可以同时保留一年,一年后必须切换为新域名。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网站改版、域名变更时,须将相关资料报本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备案。

12.维护政府网站权威。不得将政府网站作为新闻网站的频道或子网站,也不能将政府门户网站与新闻网站合为一个网站,一网两名。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站。

13.强化管理运维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专职人员,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政府网站有专用设备运行、有专业人员维护、有专项经费办事、有专门制度管理,做好内容保障和运营维护工作。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

14.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领导干部要关注本级本部门网站,带头读网,定时读网。

五、建立安全保障和建管长效机制

15.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应建立符合安全规范的网络和网站环境,构建本区域的政府网站安全体系。政府网站不得在商业机构以虚拟网站方式建站,不得将服务器托管到商业机构,如需托管,可以托管到本级或上级政府门户网站机房。

16.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网站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要落实专人值守论坛、留言类栏目,避免出现不良信息损害政府网站形象。

17.优化网站建设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网站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的干部充实到政府网站管理岗位;要加强政府网站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满足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需要。各级政府要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相关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强政府网站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网站的知晓度;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与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办网、管网能力。各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区域内的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8.开展网站绩效评估。根据《永州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市电子政务办每年组织开展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网站的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展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形成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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