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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4-01847 发文日期: 2013-12-3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设施服务
统一登记号: YZCR-2013-01045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政办发〔2013〕5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镇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4-01-09 08:5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YZCR-2013-01045

永政办发〔2013〕5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市城镇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城镇住宅信报箱是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居民通邮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湖南省邮政条例》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永州市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产、邮政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邮政管理部门,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城镇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产、邮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共同推进信报箱建设工作。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等建筑工程的住宅信报箱规划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不得核发《建房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格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的规定,将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等的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市邮政管理局进行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

(二)房产部门:负责协调、督促相关物业公司配合、落实住宅小区、住宅楼房信报箱补建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邮政投递员进小区、进楼栋插箱投递的通行工作。

(三)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对住宅建设工程中的住宅信报箱建设的监督和检查;适时编发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情况简报,参与住宅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督促邮政企业对具备通邮条件的公民非给据邮件的投递实行信报箱插箱投递,并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报箱资料台帐;会同各级城乡建设等部门,督促、落实住宅小区信报箱安装和补建工作。

三、严格监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等建筑工程,应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审核、施工、监理、验收和投入使用,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列入建设成本总概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管,确保住宅信报箱建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形成合力。住宅信报箱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小康永州建设的高度,认识城镇居民住宅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享用信报邮递服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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