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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7-04456 发文日期: 2017-12-19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安全监管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办函〔2017〕108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12-26 16:34
  • 来源: 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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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7〕10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落实质量强省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凝聚先进质量文化,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增强我市在企业产品、公共服务和传统及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永州特色的质量强市、质量强企、质量惠民的工作格局,助推品质活力新永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明确城市质量发展战略,形成特色鲜明的永州质量文化,在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工作组织、质量战略研究、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具有永州特色的质量工作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的持续提高,涌现出一批以高质量产品为品牌的特色企业,2020年前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考核,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二)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指标。城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CC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口商品法检检出率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前10位,3年内生产的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运行良好。

——工程质量指标。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城市节能建筑的比重、工业化建造比重和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连续3年不断提高,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服务质量指标。培育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生产性服务企业和一批具有永州特色的品牌项目,提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水平。到2018年底,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消费者对城市服务业满意度连续3年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战略规划。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质办”),制定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2号)的实施意见及年度行动计划,制定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和质量惠民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完整的战略规划体系。(市创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2、加强组织落实。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为主要架构,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制定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做好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各成员单位定期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资料汇总到市创质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年度质量强市阶段总结大会。(市创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3、加强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资金的作用,通过评选市政府质量奖、资助技术标准化活动、鼓励技术创新、提升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奖励名牌名标等措施,引导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支持创建工作。同时,各县区政府及永州经开区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创质量强县区示范区,上下联动推进创建工作。(市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4、加强考核落实。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围绕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内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分阶段开展进度检查,定期评估工作成效,督促改进不足之处,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创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二)打造城市特色质量文化,全民共建共享

5、打造深化城市质量文化。组织开展城市质量精神征集和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内涵,形成具有特色的永州城市质量文化体系,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效宣传。(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创质办、市文体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永州日报社、各县区政府、经开区配合落实)

6、推动全民参与质量活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月”、“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向市民宣传科学质量理念,培育推广质量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创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7、提高企业人员质量素质和质量技能。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质量工作者质量素质和质量技能提升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质量控制、检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在城市各行业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培育并储备一批高水平的质量人才。(市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8、保障全民共享质量成果。充分发挥好“12345”市长热线和各成员单位现有投诉热线作用,加强消费维权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现有质量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及时有效处理质量纠纷。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共同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实现社会、企业、消费者质量安全的利益共赢。(市创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三)夯实城市质量发展基础,突出宏观成效

9、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永州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健全标准化政策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积极争取国际、国家、省专业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秘书处落户我市。结合我市传统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制造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围绕生态农业发展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全面完成永州创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永州特色服务业,如农村淘宝、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特色餐饮、科技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在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大力推行联盟标准,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市企业国际竞争力。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服务规范标准化工作,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10、强化品牌化建设。完善并落实品牌建设体制机制,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旅游业为重点,完善品牌发展规划和配套支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办法,实施卓越绩效培育推广工程,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质量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龙头服务企业和集团,同时支持特色园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制定《永州市“十三五”期间名牌发展规划》,完善品牌培育和奖励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创建名牌名标和省、市“老字号”,培育“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主导产业品牌的国内外市场份额近三年连续增长。(市发改委牵头,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配合落实)

11、抓好质量技术保障。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加强计量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工业、工程、能源计量监管,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检测平台,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市场,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与标识制度,逐步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中推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质监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12、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围绕全市传统和战略新兴产业的质量需求,加快建设检验检测平台,积极推进国家焊剂检测中心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主导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在食品检测、建筑检测、精密机械加工等方面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同时鼓励和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推动中小微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13、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设。各成员单位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预警防控机制,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市创质办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省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市畜牧水产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4、严格质量执法监管。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质量风险监控,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制度,提升质量安全风险发现、研判、预警、处置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制假售假行为的严厉打击,加大对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市公安局牵头,市打假办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15、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曝光失信企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公共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产品质量信息全程可查询。推进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组织企业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研究实施联奖联惩制度,淘汰失信企业,净化市场环境。在大型商场建立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市发改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五)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永州制造质量水平

16、抓好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提升。确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及监督对象,建立生产领域产品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针对电线电缆、农资、电子信息产品、纺织服装等重点消费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扶持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督抽查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市畜牧水产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等单位配合落实)

17、抓好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综合治理,加强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规定的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18、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居民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加强施工电梯等风险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及时监控记录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和电梯维保过程,及时发现电梯故障并第一时间调动力量实施救援。(市质监局牵头,市安监局、市文体广新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等单位配合落实)

19、抓好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建立完善的出入境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有效的进出境检验检疫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有效的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及出入境人员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及时处置突发性进出口商品质量事件。(省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六)稳步提升工程质量,构建优质工程形成新机制

20、加强工程质量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出台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的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研究引入设备监理机制,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21、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推行工地标准化施工,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水平,改善作业环境,规范施工,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实行“优质优价”办法,提高我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率。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各级优良样板工程奖。出台鼓励和推广应用新型隔热材料、太阳能发电等新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的政策措施,使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逐年提高。(市住建局牵头,市房产局、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落实)

22、提升住宅质量水平。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加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全市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以高标准抓好保障房建设工作,确保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市住建局牵头,市房产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消费环境

23、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制定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支持、税收返还、融资、办公用房、服务采购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承办城市旅游、餐饮、贸易等重点服务行业高规格全国性会议,组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与国内外先进企业进行交流研讨,组织开展服务企业质量标杆对比活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市“老字号”,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道路。(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单位配合落实)

24、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水平。针对生产性服务业出台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或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物流会展、创意设计、金融服务、商务中介等各类提供要素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生产性服务示范区”认定工作。争取1个服务业企业获得服务业名牌称号或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等单位配合落实)

25、提高生活性服务满意度。优化流通产业结构,优化零售业发展业态,满足消费者生活多层次需要。加强邮政、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完善服务投诉处理,提升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水平。抓好餐饮业、酒店、小区物业等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发展包括九嶷山舜帝公祭、阳明山“和”文化节等内容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项目,加强等级景区建设,到2020年争取新创1家5A级景区,2家4A级景区,10家3A级景区,全市8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区”,维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森林城市”等亮丽名片。定期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力争城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或消费者投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房产局、市统计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规划筹建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做好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和主要工作,围绕创建工作要求,抓好任务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好定期考核督查安排。同时通过召开大会、印发文件、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加强信息通报,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碰头会,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加强工作进度的总结反馈。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阶段总结大会,汇总整理前阶段工作成效,比对考核细则查找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按照有关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提升创建水平,迎接省质监局专家组考核。经省质监局专家组考核检查,并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

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我评估,组织开展产品、服务、工程三大质量领域考核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全力做好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收各项准备,顺利通过考核,完成创建工作。

附件:《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表》(送审稿)

附件:

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评分表

(送审稿)

序号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具体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一、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清晰 1.1 制定并出台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分) 1.结合本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已经出台质量发展规划及其具体工作措施(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2.质量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各级党委、政府文件中的定位清晰明确(10分) 市委办、市政府办

3 1.2 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提供组织保障(30分) 1.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类似工作机制(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 2.召开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 3.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针对会议研究的质量工作做出指示(10分) 市创质办 市政府办

6 1.3 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市提供经费保障(30分) 1.城市政府明确每年对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本市质量发展规划或创建质量强市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并且经费数额占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达到1‰的得30分;达到0.6‰的得20分;达到0.3‰的得10分;尚未对上述质量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的得0分(30分) 市财政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

二、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

二、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

二、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 2.1 形成符合城市特点的质量精神(15分) 1.经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市政府专门研究确定,形成符合城市特点的质量精神的得15分;城市质量精神特色不明显,质量元素不突出的得5分;尚未形成城市质量精神口号的得0分(15分) 市委宣传部

市创质办 市文体广新局、永州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新闻网

8

2.2 以多种形式宣传城市质量精神(20分) 1.由宣传部门、广电部门等机构牵头,通过展板、显示屏、横幅、路牌、橱窗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有效宣传(10分)。 市委宣传部 各县区政府、市创质办、市文体广新局、市城管局、永州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新闻网

9 2.质量精神在城市主干道和社区基层开展广泛宣传(10分)。 各县区政府、市创质办、市城管局

10 2.3 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15分) 1.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进行指导、提出要求、组织经验交流或对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5分) 市经信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 2.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本市至少50家小微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培训,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5分) 市质监局

市经信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 3. 推动城市各行业全面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5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 2.4 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诚信意识普遍增强(15分) 1.政府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市直各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6分)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 2.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分)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 3.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6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 4.建立预包装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产品质量信息全程可查询(2分) 市食药局

市质监局 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

17 5.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3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 6.组织企业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2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 2.5开展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20分) 1.每年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志愿者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并在城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得20分;每年定期开展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但宣传不充分的得10分;每年不开展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的得0分。(10分) 市委宣传部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永州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新闻网

20 2.6每年9月政府推动开展质量月活动,重视质量舆论宣传(20分) 1.以政府名义或联合各部门(10个部门以上)制定并印发“质量月”活动文件,专门对质量月活动进行部署和动员(5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1 2.城市主要领导对质量月活动给予批示。(5分) 市创质办 市政府办

22 3.市民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5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 4.在城市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及时、广泛的宣传报道质量月活动(5分) 市委宣传部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永州电视台、永州日报社、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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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

三、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

三、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

3.1建设成完善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20分) 1.建立与永州支柱产业相适应的国家级检测中心、计量、标准、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分)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5 2.建立与永州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省级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计量、标准、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分) 市科技局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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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25分)

3.2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5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7 2.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

3. 全面完成创“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5分) 市农委 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

28 3.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5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 4. 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服务规范标准化工作(5分)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0 5.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5分) 市政府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1 3.3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工作,建立健全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25分) 1.建立与永州城市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城市计量体系(10分) 市质监局

32 2.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10分)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33 3.城市支持能源计量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系统,实时检测平台(5分)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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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完善认证认可体系(25分) 1.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与标识制度(6分) 市质监局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药局、市农委

35 2.探索建立地区性电子商务认证制度(5分) 市商务粮食局

市发改委 市质监局

36 3.积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8分) 市质监局 市卫计委、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教育局、市食药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文体广新局

37 4.在城市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3分)

市农委 市食药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

38 5.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保健、知识产权、旅游、商务、体育等领域大力开展服务认证(3分) 市质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文体广新局

39 3.5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25分) 1、根据永州实际情况,出台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移动通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5分)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40 2、根据永州产业特点,培育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10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1 3、鼓励和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5分) 市科技局 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42 4、推动中小微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5分)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3 3.6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20分) 1.建立出入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4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市农委 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食药局

44 2. 有口岸的城市,至少1个口岸被评为“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单位”,无口岸的城市,此项为合理缺项(4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45 3.建立有效的进出境检验检疫信息服务平台(4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46 4.建立有效的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及出入境人员疫情疫病防控体系(4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47 5.建立有效的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追溯体系(4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市食药局 市食药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

48

四、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

四、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 4.1市政府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20分) 1.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机构由市长负责,且定期召集和出席会议的得20分;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机构由副市长负责的得15分;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不是市领导得10分;未成立专门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得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8 4.2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20分) 1.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的得20分;制定并下发文件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动员部署的得10分;未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动员部署的得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9 4.3将质量工作纳入区县政府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20分) 1.把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区县、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行实际考核超过一年的得20分;将质量工作仅作为一般任务进行考核的,或尚未进行实际考核的得10分;目前尚未将质量指标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得0分。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各县区政府、市创质办

50 4.4设立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重视质量工作(20分) 1.设立并实施政府质量奖(10分)。 市政府办

市质监局 市财政局

51 2.开展获奖组织优秀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活动(10分)。 市质监局

52 4.5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20分) 1.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分)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3 2.制定了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5分)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4 3.建立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5分)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5 4.建立健全有效的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预警防控机制(5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56 4.6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起执法联动机制(20分) 1.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并出台执法机构编制经费的保障措施(5分)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市打假办成员单位

57 2.建立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及落实措施(5分)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市打假办成员单位

58 3.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5分)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市打假办成员单位

59 4.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违法的执法联动机制(5分)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市打假办成员单位

60 4.7建立健全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10分) 1.在城市大型商场中建立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并已实施一年以上的得10分;正在着手研究或者探索在城市大型商场中建立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的得5分;尚未研究或探索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的得0分。 市商务粮食局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61 4.8定期分析城市质量状况,为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20分) 1. 定期分析我市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编制永州发展质量状况分析报告(5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2 2. 城市政府主管领导对城市发展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给予批示(5分) 市政府办 市质监局

63 3.定期向社会发布城市发展质量有关测评指标,并适时开展比对(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4

五、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

五、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 5.1集中一批群众喜爱、市场认可、价值不断提升的知名品牌(30分) 1.制定并出台品牌培育、品牌激励和品牌发展等政策措施(5分) 市发改委 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财政局

65 2.积极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且近三年品牌价值不断提升(5分) 市发改委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经信委

市工商局 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

66 3.全市企业总体品牌价值占城市GDP比例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5分) 市统计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7 4.城市主导产业品牌的国内外市场份额近三年连续增长(5分) 市统计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8 5.城市每亿元GDP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5分)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69 6.城市每亿元农业增加值拥有地理标志产品称号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5分) 市农委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

70 5.2培育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30分) 1.组织本市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市级政府质量奖励,获奖企业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30分);获奖企业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中游的得15分;其余得5分。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

71 5.3形成一批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产业(30分) 1.积极组织我市各类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并且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命名并授牌的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的得30分;居全国同级城市中游的得15分;其余得5分。 市发改委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2 5.4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质量工作者的质量素质与质量技能(30分) 1.制定并出台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质量工作者的质量素质和质量技能的相关政策措施(15分) 市人社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3 2. 在职称、待遇方面对一线质量工作者做出规定,并给予支持鼓励(15分) 市人社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4

六、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六、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6.1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0分) 1.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10分) 市创质办 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

75 2.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3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10分) 市质监局

76 6.2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5分) 1.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 市农委 市林业局

77 2.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总体达到95%以上(5分) 市食药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78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5分) 市食药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79 4.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5分) 市食药局

市公安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80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5分) 市食药局

市公安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81 6.3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25分) 1.进口商品法检检出率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前10位(8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82 2.当年出口商品未发生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或退运,且3年内本城市生产的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比率(通报次数/出口批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83 3.突发性进出口商品质量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7分)。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

84 6.4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30分) 1.城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应急预案且运行良好(10分) 市质监局 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

85 2.城市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分)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

86 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10分) 市质监局 各县区政府

87

七、工程质量大幅提高

七、工程质量大幅提高

7.1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发展新型建造方式(20分) 1.城市政府出台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的政策措施,并不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5分)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安监局

88 2.城市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强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政策措施(5分)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安监局

89 3.城市建立健全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5分)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安监局

90 4.城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分)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

91 7.2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10分) 1.城市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均连续3年不断提高(5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92 2.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规定,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5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93 7.3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不断提高(20分) 1.城市出台鼓励和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的政策措施(10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94 2.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近三年不断提高(10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

95 7.4有效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20分) 1.城市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施工许可、报监等开工前手续办理齐全率)达到100%(10分) 市住建局 市房产局

96 2.城市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0分) 市住建局 市房产局

97 7.5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有效保证设备工程质量和安全(10分) 1.在城市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了重大设备监理机制(10分) 市住建局 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98 2.城市政府探索、研究、推动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5分) 市住建局 市安监局

99 7.6进一步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20分) 1.政府推进采纳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在相关文件中体现提升住宅居住性能要求的得20分;政府提出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要求,但未推进采纳国家标准得10分;政府未对房屋居住性能提出要求且未开展推广标准的得0分。 市住建局

市房产局 各县区政府

100

八、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8.1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0分) 1.城市已建成有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得20分;未建成但处于申报流程的得10分;未参与建设工作的得0分。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质监局

101 8.2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分) 1.城市承办金融、通信、旅游、餐饮、零售等重点服务行业国际性会议,并组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与世界先进企业进行交流研讨,寻找差距,积极改善(10分) 市经信委

市贸促会

市商务粮食局

市政府金融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2 2.成功举办国内、国际大型博览会、展会(10分) 市经信委

市贸促会

市商务粮食局

市政府金融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3 8.3定期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20分) 1.定期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并形成报告(10分)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4 2.及时向城市政府报告并得到主管领导批示(5分) 市发改委 市政府办

105 3.定期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5分) 市发改委

106 8.4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15分) 1.城市针对生产性服务业出台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或扶持政策,开展了“生产性服务示范区”或开展了“生产服务功能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得15分;仅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的得10分;未开展任何相关工作得0分。 市经信委

市商务粮食局 各县区政府、市经济金融办、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

107 8.5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凝聚民族特色的品牌和项目(15分) 1.城市旅游区、现代服务区中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1个以上

2.全市8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区”(5分) 市发改委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市商务粮食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108 3.城市企业中获得湖南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称号在3个以上(5分) 市商务粮食局 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109 4.城市服务业企业中获得服务业名牌称号或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在3个以上(5分)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质监局

110 8.6服务质量不断改进,顾客满意指数不断提高(10分) 1.消费者对城市服务业满意度连续3年不断提高,或消费者投诉率连续3年不断递减(5分)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1 2.城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或消费者投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分) 市发改委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2

九、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9.1形成健全的质量投诉渠道,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25分) 1.建立和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市民热线的作用,确保热线畅通有效,公众对质量投诉信息平台认知度高的得25分;建立了质量投诉信心平台,且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得15分;质量投诉热线不畅通的得5分;未建立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的得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3 9.2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25分) 1.建立完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明确,对质量纠纷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的得25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不够明确,对部分质量纠纷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得15分;未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的得0分。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4

9.3建立城市居民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25分) 1.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10分)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5 2.探索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10分) 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6 3.探索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共同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5分) 市质监局

市商务粮食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7 9.4城市人民质量满意度居全国前列(25分) 1.城市定期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15分) 市统计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8 2.市民对本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以及公共管理质量水平满意,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10分) 市统计局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9

十、质量发展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

10.1在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1.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开发并实施一批全员质量素质提升研修项目,并在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很好效果(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0 2.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1 10.2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方面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1.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并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方面取得很好效果(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2 2.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3 10.3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1.质量工作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具有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4 2.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市创质办 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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