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4/2020-00584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办函〔2020〕3号 |
政策解读>>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永政办函〔2020〕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3月18日印发的《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永政办函〔2013〕48号)同时废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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