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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03/2026-0105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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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效能,有效激活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职能,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系统性优化调整。本次政策调整共涉及四个方面,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及办理咨询渠道等维度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一)贯彻上级部署,服务发展大局。落实2025年中央相关会议及中央、湖南省提拔消费专项行动要求,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推动“好房子”建设,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立足本地实情,支持“好房子”建设。结合我市住房消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的实际,紧扣“好房子”建设目标,适配群众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以政策优化提升居住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践行人民至上,回应民生期盼。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装修、购房契税等住房消费保障需求,通过多项针对性举措,降低缴存人融资及购房成本,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贴民意、惠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政策核心内容
(一)试行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助力居住品质提升需求
1.适用范围:本市缴存人家庭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永州市内拥有产权清晰、正处于装修施工阶段的的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以下简称“装修贷款”)。
2.核心内容:装修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0万,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可支持毛坯房装修、旧房翻新等多种装修场景。
3.实施意义:减轻缴存人装修经济负担,带动家装及相关产业链发展,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提升和城市更新,契合“稳市场、稳预期”导向。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减轻购房综合负担
1.适用范围: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核心内容:本政策实施后缴纳的购房契税,缴存人及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湖南省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契税(一套房仅限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票面金额。
3.实施意义:扩大政策惠及范围,减轻缴存人购房税费负担,提升购房能力,刺激新房消费,带动相关财税收入,助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三)放开在校大学生缴存限制,拓宽青年人才安居通道
1.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
2.核心内容:在校大学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灵活选择缴存金额(不低于永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不高于最高缴存标准)和缴存频次(按月缴存或自由缴存);缴存期间可享受与灵活就业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低20万元。
3.实施意义:响应年轻人友好型省份建设部署,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为青年人才搭建安居平台,助于我市吸引、储备高校毕业生,夯实长远发展人才支撑。
(四)全面优化“商转公”政策,切实减轻长期还贷压力
1.适用范围:在湖南省内购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永州市购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其已办理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均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
2.核心内容:取消商贷所购房屋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限制,同步提供“直转”和“非直转”两种办理方式,适配不同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其中,“直转”模式适用于本市商贷未结清情形,资金直接划转结清原商贷;“非直转”模式适用于市外商贷或“先还后贷”情形,资金划至申请人账户。
3.实施意义: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益面,让异地缴存职工等群体享受政策红利,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轻缴存人月供负担,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三、办理咨询
线上渠道: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线下渠道: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热线:12329
提示:具体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政策执行期间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文件: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