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轮向永州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三批 2018年11月2日交办)
第三批转办我市信访件2件,调查核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30000201811010002 |
永州市万事达锰业有限公司、永州市利丰锰业有限公司、永州市湘闽锰业有限公司、永州市鸿鑫锰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小高炉未淘汰,在督察组来之前临时停产,原材料、设备厂房都依然保留。环评批复里小高炉为50立方,但实际上为25立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涉嫌批大建小,并且环评报告未经过公众参与。 |
零陵区 |
其他污染 |
永州万事达锰业有限公司9月27日因技术升级自行停产。永州市零陵利丰冶化有限公司由于行情问题一直未进行生产。永州市湘闽锰业有限责任公司9月12日自行停产。永州市鸿鑫锰业有限公司6月28日起至今停产。永州市经信委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永州市部分富锰渣企业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上再次明确将上述企业从省经信委网站公示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中移出,且支持以上企业依法依规组织正常生产。四家企业都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书,书上都有公众参与调查内容和公示照片 |
属实 |
已由零陵区科经委牵头,在永州市经信委的现场指导下,对每座高炉进行了测量。经仔细测算,每座高炉均与设计图基本一致,容积应在50立方米以上。 |
无 |
2 |
D430000201811010021 |
1、信强炼铁公司表面上为炼铁厂实际上为炼铅厂,排出的工业废气污染空气,附近居民不敢开窗。2、村里有六十多家养猪场,对于水源造成污染,居民日常饮水困难。 |
蓝山县 |
大气,水 |
2018年11月2日,蓝山县环保局、县科商粮经信委、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和新圩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新圩镇株木水村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调阅蓝山县工商登记信息核实,该村及周边没有信强炼铁公司,也没有炼铅厂,只有蓝山县盛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8月23日和2018年9月10日,该公司分别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均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
属实 |
2018年8月11日,蓝山县新圩镇株木水村自来水水源已由小鹅口井临时更换至大鹅口井,新圩镇人民政府和株木水村村委向该村提供桶装饮用水,已先行垫付桶装水费用近20万元。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