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8/2021-0071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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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民政局: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有效保障全区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12月8日,零陵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1月1日起,对城市低保及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进行提标,有效保障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70元/月,较上年的500/月增加了7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上年的355元提高到380元。
提高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741元/月。
据悉,目前已经全面完成此次提标补发工作,保障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存入保障对象银行卡中,给全区4685名城市低保对象和4116名特困人员送去党和国家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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