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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市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 2026-07-06 16:21
  • 来源: 局防汛抗旱科
  •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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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理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月5日17时,省应急委员会将我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7月5日19时起,将市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四早整体要求,按照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要做好对外来人口(特别是暑期旅游群体)、各类在建工程施工队伍的提醒、管控,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特此通知。


永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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