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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
  • 2016-09-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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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居住证办理 

服务对象:

法人和公民

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公安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律依据:

《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办理居住证工作规范》

办理程序:

1、永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

3、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4、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5、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原持有居住证的,应当交还原居住证。

申报材料:

1、受理。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受理;

 

2、审批。城市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规范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公正、准确的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审批决定;

3、制证。城市公安分局制证;

4、领证。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领取。

收费标准依据: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46-8462108

投诉电话:

110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公安局办证大厅

相关说明: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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