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 2012-11-0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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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

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深度整合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的信息资源,梳理各县区、部门的网上办事事项,开通便利的政民互动渠道,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指导,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共同承担。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二、及时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信息维护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按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完善相关栏目的政务信息。

(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栏目。

1、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等政务信息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其中,县区政府每天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重要信息不得少于5条。

2、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县区、园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建立的“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业务信息、应急管理等15个要素。其中,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更新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凡在媒体或公网上公开了相关信息,而该单位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公开的,按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

(二)关于“网上办事”栏目。

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包括“个人办事“、”企业办事“、”公共服务”等栏目,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在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的同时,必须按照政府门户网站WCM平台提示填写好办事分类、绿色通

道、领域分类、所属主题等相关内容,将相关信息自动引入到本单位所涉相关栏目,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三)关于“政民互动”栏目。

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栏目转发的有效信件的回复率,县区不低于90%,市直机关各单位不低于95%,具体回复时效和程序按照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96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永政办发﹝2012﹞12号)执行。

2、“在线访谈”栏目根据年度访谈工作计划执行。

3、“咨询投诉”栏目由各单位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WCM平台提示,回复网民的咨询投诉,回复时效和程序参照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96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永政办发﹝2012﹞12号)执行。

三、重点做好201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后的内容保障

201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面优化相关栏目的同时,重点加强了社会关注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公共服务”、“八大重点领域”等三大栏目的建设力度,其中,“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新增了部门文件、“三公”经费、行政经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分析解读、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子级栏目(见附件1)。“公共服务”栏目要进一步做好教育服务、社保服务、就业服务、医疗服务、住房服务、交通服务、婚育收养、公用事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经营纳税、资质认定等相关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并增加“招商引资”栏目(见附件2)。“八大重点领域”栏目要突出

2012年的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栏目包括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见附件3)。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一)加强日常监测。“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保障和“市长信箱”有效信件回复率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将监测结果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群。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年终将结合日常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考核。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2012年优化后的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各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的栏目要求,于2012年10月15日前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将于10月20日开始对附件栏目信息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和单位网站考核的依据。

附件:1、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新增设栏目及责任单位安排表

2、公共服务栏目需补充完善的内容及责任单位安排表

3、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内容责任单位安排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新增子栏目及责任单位安排表

所属栏目

一级栏目

新增子栏目

责任单位

信息公开目录

法规公文

部门文件

各相关单位

财政信息

三公经费

行政经费

资金使用情况

统计数据

统计分析解读

业务信息

行政处罚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附件2

公共服务栏目补充完善的内容及责任单位安排表

  

需补充完善的信息及内容说明

责任单位

教育服务

1、一览表需要将内容直接展现;

2、一览表中的教育机构要按区县(市)分开;

3、一览表中要展现的内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办学性质、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范围;

4“小学教育”栏目需提供中小学作息时间表、课程标准、课程资源下载等信息;

5“初中教育”栏目需提供课程资源下载的信息;

6“高中教育”栏目需提供特长生招考,考生加分资格认定,课程资源下载的信息。

市教育局

社保服务

1、老年人福利栏目的数据不全;

市民政局

2、在“残疾人福利”栏目添加“残疾人服务机构”栏目里补充相关信息;

市残联

3“养老保险”栏目需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4“医疗保险”栏目需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

1、建一个机构一览表栏目,将相关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引入到此栏目;

2、在“自主创业”的“便民信息”栏目下添加“创业项目信息”记录;

3、在“自主创业”的“机构信息”栏目下添加“创业服务机构一览表”记录;

4“毕业生就业”栏目需提供招聘企业及岗位信息查询,就业派遣办理,档案托管办理相关信息;

5“农民工就业”栏目需提高专场招聘会信息查询,农民工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就业培训申请的办事指南相关信息;

6“人才引进”栏目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服务机构一览表信息查询、留学归国人员身份认定办理、留学归国人员工作证办理相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栏目需提供就业落户办理。

市公安局

 

医疗服务

1“看病就医”栏目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有区的信息,还需要添加关于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

2“主要医院”栏目数据目前都为链接记录,根据考核要求需要重新整理数据,数据中包括的内容有:名称、等级、性质、地址、联系方式、特色科室、专家介绍、门诊就诊指南、挂号指引等信息;

3“医疗救助”栏目下的“办事指南”栏目中添加“医疗救助补助标准”的记录;

市卫生局

4、在“食品安全”栏目下添加“食品生产企业”栏目,信息的内容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范围、年检情况、信用信息;在“食品安全”栏目下子栏目

5“便民信息”里需提供安全质量信息,食品行业信用查询,食品生产企业查询,食品经营企业查询,食品广告查询相关信息;

6、在“食品安全”栏目下添加“食品经营企业”栏目,信息的内容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年检情况、信用信息;

7在“药品安全”栏目下添加“药品生产企业”子栏目;信息的内容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年检情况、信用信息;“药品安全”下子栏目“便民信息”里还需提供安全质量信息,药品基本信息查询,药品行业信用查询,药品经营企业查询,药品广告查询相关信息;

市卫生局

(保健食品类由市食药监局负责)

 

住房服务

“购买新建商品房”栏目下“便民信息”栏目中添加“房源信息”的记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交通服务

1“长途汽车”栏目下添加“长途汽车费用查询”记录;

2、修改“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停车场一览表”记录;

市交通运输局

 

3、在交通基础设施中加入收费标准信息;

市物价局

4、在“自驾出行”栏目添加“交通安全”栏目,并补充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婚育收养

在“生育技术服务”栏目添加“计生用品免费领取地址”记录。

市人口计生委

公用事业

1、在“公共体育事业服务”栏目下“便民信息”栏目中,修改“全民健身场所(设施)记录”,添加健身场所的器材名单、公共游泳馆(池)、体育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

2在“文体休闲”栏目下新增子栏目“基层文化设施”,并添加相关信息;

市体育局

3、在“城市园林”栏目中添加“城市公园”的记录。

市园林局

 

证件办理

“驾驶证件”栏目下的子栏目“其他业务”里,添加异地驾驶证转让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企业开办

“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年检申报等办事指南信息都需要能够有网上办理的链接。

市工商局

经营纳税

1、在“企业年检”栏目下的子栏目“便民信息”中添加“年检情况查询”、“年检企业公示”的记录;

市工商局

2、在“企业年检”栏目下的子栏目“便民信息”中添加“专利代理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专利情况介绍、资质等信息”的记录;

市知识产权局

3在“纳税”栏目下添加的子栏目“税收优惠”里添加相关信息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资质认定

1、在“医疗机构”栏目下“办事指南”中需提供相关表格或范本下载;

2、在“餐饮服务资质”栏目下“办事指南”中需提供相关表格或范本下载

市卫生局

3、在“食品生产资质”栏目下“办事指南”中需提供相关表格或范本下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在“交通运输机构”栏目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栏目“办事指南”中需提供表格下载。

市交通运输局

5、在“工程建设机构”栏目下添加“建筑业企业资质”栏目,并添加相关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在“医疗机构”栏目下“办事指南”中需提供相关表格或范本下载;

7、在“餐饮服务资质”栏目下“办事指南”中需提供相关表格或范本下载;

市卫生局

招商引资

1、投资环境:政府网站对辖区内招商引资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环境优势、劳动力优势、科技优势、政策优势、基础设施配套、产业目录等信息整合发布情况;

2、投资成本:政府网站对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土地成本、 建筑成本、运营成本、税费成本、行政成本等信息整合发布情况;

3、重点招商项目:政府网站对辖区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企业简介、项目概况、建设条件、市场预测、投资规模、效益分析、项目进展、合作方式等信息整合发布情况;

4、投资办事服务:政府网站对辖区内投资服务机构、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外商投资项目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等服务整合提供情况。

市商务局

 

 

 

 

 

附件3

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内容责任安排分配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内容说明

责任单位

财政资金

财政预算

决算

市本级和各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细化到项级科目

市财政局(提供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信息)、相关部门(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栏目下提供相关信息)

三公经费

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基础上,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行政经费

市本级和各部门的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保障性住房

建设情况

公开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局

项目信息

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

分配情况

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

标准

公开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等信息

市卫生局

生产经营企业

公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

市工商局

违法行为

公开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的查处、监管和处置结果等信息

市工商局

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

环评

公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

市环保局

环境监测

公开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

违法行为

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信息

公开各类招投标活动的信息

市发改委

招投标单位信息

公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以及投标单位的信用情况等信息

市财政局

违法行为

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信息

生产安全

应急管理

公开对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情况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信息

市安全监管局

事故调查

公开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调查成员单位、调查处置结果、调查报告、调查批复、措施落实等信息

征地拆迁

公告信息

公开各项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信息

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补偿信息

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价格收费

信息

政府制定价价格信息

公开各行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信息

市物价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公开本市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包括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

违法行为

公开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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