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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永州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5月22日前已办结的99件)
  • 2017-05-2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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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序号 受理编号 批次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17042542 第一批 江华瑶族自治县华银国际小区流年时光酒吧噪声超标,多次投诉未果。 永州市江华县 噪声污染 连夜调查核实 基本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2 2017042890 第四批 零陵区水口山镇马路桥村一厂子,从事电池制造,污染地下水,无法饮用。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4月29日上午8点,零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何锋同志组织水口山镇、梳子铺乡、区环保局到马路桥村实地察看并查阅了有关资料,2013年,永州零陵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马路桥村邻村)征地156亩,建设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建设,所以不存在有电池制造厂污染地下水,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不属实 永州市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征地156亩,建设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建设,所以不存在电池制造厂污染地下水,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已办结
3 2017050411 第十批 永州市江永县粗石江镇清溪源村承包48000亩的山,在2013年7月广西恭城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在村破坏森林(工艺林不能建风电),原始次森林、红豆杉、云锦杜鹃等几百年的树林等,野生动物遭到破坏,一共破坏了300多亩森林,其中建路破坏160多亩森林,埋了100多亩。多次向江永县政府反映,结果林业局罚款后没有处理措施,政府部门助长了这种破坏行为。粗石江政府不作为,江永县环保局没有话语权。湖南湘电也破坏了200多亩森林,现在停工。 永州市江永县 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4 2017050429信 第十批 东安县神华集团永州火电厂每天巨大的烟尘和废热排放,盆地地区,烟不出,热不散,污染物不停累积。 永州市东安县 大气污染 连夜核查核实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5 2017050430信 第十批 新田县金盆镇骆铭孙村政府出卖集体林地,把二千多亩原始林地毁灭,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建大型养猪场,生态破坏和污染严重。 永州市新田县 畜禽养殖污染 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与金盆镇骆铭孙村村委签定租赁合同,租期30年,程序合法。租赁总土地面积1780亩,其中一期和二期工程猪舍、专区道路等共占地面积为270.8亩,经过湖南省林业厅的批准许可对建设使用地范围内的林木进行了采伐,其余林地保持原貌。项目取得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金盆圩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评【2015】65号。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6 2017050118信 第七批 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四仙岩塑料颗粒厂非水泥纤维袋粉碎后堆积如山臭气熏天,占用农田堆放垃圾,污泥污水排入四仙岩洞,入水口梅溪河进入永州潇水汇聚长沙湘江污染水质。曾网络媒体举报未得到处理,举报环保局不作为。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污染 经核实,该公司因与周边群众矛盾,从2016年7月16日起一直停产,厂内堆有少量原材料及产品,无臭味,没有占用农田堆放垃圾污泥,无废水产生,群众举报不实。 不属实 因种种原因2016年7月16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污染水的问题   已办结
7 2017042983 第五批 祁阳县羊角塘镇3家纸厂直排废水、燃煤锅炉废气,严重污染环境。 永州市祁阳县 大气污染 祁阳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羊角塘镇的4个造纸企业存在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和锅炉未加碱脱硫的问题,于4月6日下发通知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接到转办件后,祁阳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各部门联合对造纸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属实 环保局对4个造纸厂立案处罚,查封生产设施,约谈交办整改任务,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企业实行强制断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企业正在积极整改。   已办结   已办结
8 2017042889 第四批 零陵区水口山镇马路桥康贝尔有限公司,生产饲料添加剂,用硫酸和锰搅拌,生产废水直排当地小水库,影响地下水。向当地政府、媒体反映多次未果。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区领导带领环保局及乡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有怀疑的水体于4月29日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5月2日取样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现结果尚未出来;5月5日湖南华科取样检测结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该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产。 不属实 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根据永州市环境监测报告(永环委监【2014】16号),永州市零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S2014101302——05、S2015031305——07、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SZ135、2015SZ134)的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零陵区环保局会同区疾控中心再次对周边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已办结
9 2017042888 第四批 零陵区水口山镇杨梅岭村水库上游一华普饲料厂,四五年前建厂,实际加工锰矿,硫酸、锰等生产废渣污染地下水。都市频道报道后停产过一段时间,目前仍然在生产。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区领导带领环保局及乡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有怀疑的水体于4月29日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5月2日取样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现结果尚未出来;5月5日湖南华科取样检测结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该公司2017年3月30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产。 不属实 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根据永州市环境监测报告(永环委监【2014】16号),永州市零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S2014101302——05、S2015031305——07、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SZ135、2015SZ134)的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零陵区环保局会同区疾控中心再次对周边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已办结
10 2017042891 第四批 零陵区水口山镇长谭乡一工厂以饲料厂的名义从事硫酸锰加工,已生产好几年,没有环保设施,污染地下水。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区领导带领环保局及乡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有怀疑的水体于4月29日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5月2日取样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现结果尚未出来;5月5日湖南华科取样检测结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该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产。 不属实 4月29日区领导带领环保及乡镇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 有怀疑的水体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没有污染,5月2日群众要求再次取样送桂林疾控中心检测,(分析结果尚未出来)公司因技改于2017年3月30日停产   已办结
11 2017042892 第四批 新田县龙泉镇大坪村省道S323旁大坪采石场破坏环境,粉尘扰民,废水乱排。 永州市新田县 大气污染 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 属实 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三万元.。已办结   已办结
12 2017042982 第五批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灯塘村雷家院私人猪场建在农田里,离家里2米不到,占地1亩,很臭,粪便未处理排放,严重影响生活,多次向国土、环保、卫生等部门反映未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 畜禽养殖污染 4月30日8时,畜牧、环保、国土、花桥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 部分属实 两头母猪和九头幼崽转到雷久腰老房猪栏中圈养,待出栏壮猪已由村干部联系猪贩购走,违章猪舍已于2017年5月2日依法全部拆除,村干部将协助雷久腰将违章猪舍所在的农田基本恢复耕种。
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多次查处。
已办结
  已办结
13 2017042913信 第五批 永州市零陵远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黄田铺村岭背组,2015年永州环保局批复《年产10000吨氧化锆生产线以及500万套氧化锆刀具、1000吨宝石氧化锆项目报告书》。投诉反映该公司批建不符,生产的产品不是环评批复的氧化锆产品,而是直接购买独居石冶炼稀土做成氯化稀土销售,副产品为磷酸三钠。用独居石冶炼产生的废渣含钍和铀等放射性物质,据了解该公司有一个大型仓库储存上万吨废渣,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采取欺骗蒙蔽政府部门。希望取缔黑工厂并将违法相关人员依法送公安部门立案。 永州市零陵区 固废污染 永州市零陵远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零陵区环保局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一百万元整。 属实 现已停产整治。已办结 问责4人 已办结
14 2017050198 第七批 新田县龙泉镇大坪村远发石场破坏生态林上百亩,反映至各级部门未果。 永州市新田县 生态破坏 非法占用林地采石行为 属实 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已对企业主邓承国拘留。   已办结
15 2017050119信 第七批 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永州零陵三湘电化有限公司、永州市双电化工有限公司不回收循环利用,长时间不定时偷排大量生产工业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双牌县 水污染 经核实,永州零陵三湘电化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突击检查,没有发现偷排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永州市九星化工有限公司,应为永州九星化工有限公司。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偷排行为;群众反馈的问题不属实。环保运行台帐清淅齐全;水类特征污染物氯、氯酸根、钾、钠离子目前无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县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复产时,进行环境监测,以正视听。
    永州市双电化工有限公司,从2016年起,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现在正在进行检修,调查时,未发现不定时偷排大量工业废水情况。检查中发现,其排污许可证已逾期。
不属实 两公司均在停产状态,未能安排环境监测。要求恢复生产后立即进行环境监测。已办结
16 2017050266 第八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华源府第小区康腾足浴中心锅炉烟囱排放有毒气体,影响市容市貌。五台大空调外机,噪音扰民。反复维权2两年之久,未能很好解决。 永州市冷水滩区 大气污染 5月4日8时30分张文风副区长号带领环保、城管、梅湾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勘察取证。 属实 做了《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和《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下达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康腾足浴中心2017年5月6日前将燃气锅炉予以拆除;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停止空调外机运行,防止噪声扰民;5月8日前采取加垫防振胶的方法减少空调外机运行时的振动,防止振动扰民。
2017年5月4日23时再次现场监察时,康腾足浴中心空调外机未运行。2017年5月7日10时现场监察时,康腾足浴中心锅炉已拆除。           已办结
  已办结
17 2017050267 第八批 江华瑶族自治区石下村村委会将划分给村民的私有幼小桉树林300亩土地承包给人搞开发,将100多亩土地上的林木全部砍伐掉,垦复了70亩地,破坏环境。 永州市江华县 生态破坏 县林业局牵头、大路铺镇人民政府配合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林业部门已对此事做出处理 属实 县林业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6980元。    已办结   已办结
18 2017050840信 第十四批 零陵区接履桥镇画眉铺村赵家组的湖南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毒有害废水直排,成吨的沥青废渣倾倒在岩洞里,还将废渣倒在树丛里,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未果。 永州市零陵区 固废污染 核查无岩洞。无废水排放,雨污分流。废渣为原料废渣,不是沥青废渣。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19 2017050390 第九批 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鼓楼巷12号东山景区破坏植被,修了很多房屋,淤泥冲刷,河边公厕的雨水漫到居民家,多次投诉未果。 永州市零陵区 生态破坏 经核实,东山景区不存在破坏植被的现象,河边公厕水漫到居民家的情况已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到位   已办结
20 2017050391 第九批 永州市零陵区大坝边朝阳镇上有个三湘电化工厂,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废水排放至大坝,因大坝阻隔向两边漫流。曾跟零陵区政府、环保局等多家部门投诉未果。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经现场突击检查,该公司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企业在大坝下游,不存在废水因大坝阻隔向两边漫流情况。 不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协调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已办结   已办结
21 2017050393 第九批 永州市江华县海螺水泥厂影响村的环境和饮用水源,在饮用水源头开山炸石,破坏生态林(面积达3-400亩),影响水质水量,晚上偷排废气,曾向县政府反映,政府以各种理由推诿,要求地方来调查时,找当地村民面谈。 永州市江华县 水污染 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经科委、县林业局、县经开区和沱江镇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县环保督察办接到交办件后,作出了如下处理:一是县环保局连夜对江华海螺进行突击检查、采样监测;二是由县环保督察组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嵩主持召开交办件工作专项会议;三是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经科委和县林业局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核实;四是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五是由经开区牵头组织召开海螺水泥厂附近企业代表座谈会。           已办结   已办结
22 2017050394 第九批 零陵区珠山镇小学旁往水口山石岩头方向路口的王家仔机砖厂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已非法生产两年多时间。目前在毁林占地,进行非法扩建。该机砖厂并未配备相关环保除尘设备,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零陵区环保局已通知该砖厂停产应付督查。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污染 该厂2009年9月在零陵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4月改造,2016年12月投产;建有无锡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脱硫塔。 部分属实 4月27日上午,区环保局对该厂《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和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处罚到位。副区长汤安权、何锋牵头,组织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零陵供电分公司联合执法,对珠山镇范围内5家红砖厂(其中2家年前已自然停产)采取强制断电、剪断高压线路等措施,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安排了工作人员巡查监管,并且安排区委大督查室督查,所有红砖厂都处于停产状态。对于投诉反映的“毁林占地”违法行为,区国土分局和区林业局都做了立案查处。              已办结   已办结
23 2017050430信 第十批 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与水口山镇马驴桥村交界处的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浓硫酸和低度氧化锰,产生的滤渣在渣库,渣库没有任何防渗防漏处理,污染生活用水。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该公司是在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与水口山镇马驴桥村交界处,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浓硫酸和低度氧化锰,产生的滤渣在渣库;但该公司建有标准渣库,做了防渗,由资质公司设计、施工、监理;且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多次检测结果表明没有污染生活用水。该公司2017年3月30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产。 部分属实 区领导带领环保局及乡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有怀疑的水体于4月29日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5月2日取样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现结果尚未出来;5月5日湖南华科取样检测结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 已办结   已办结
24 2017050680 第十二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的强虹冶炼厂的高炉噪音扰民,灰尘、烟雾影响附近居民。目前冶炼厂为了应付检查已经停工。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强虹冶炼厂实指长红冶炼厂,已于4月3日停产。 部分属实 2017年3月13日,区环保局对其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并处罚。该厂随即停产至今,并于4月6日缴纳罚款3万元。4月28日,我区在整治红砖厂时,对冶炼厂一并进行了强制断电。   已办结
25 20170507108 第十三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长吉头村在322国道线有三个冶炼企业,6个富锰渣高炉(长吉冶炼厂、鸿达冶炼厂等3个企业均无环保设施),1个红砖厂,红砖厂配备有环保设施但是是摆设,基本不运转。企业生产时黑烟滚滚,扬尘污染严重。督察组进驻后,企业均停止生产。多次向区政府反应未处理。建议拆迁高压线和窑炉,彻底关闭这些污染企业。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污染 连夜核查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26 2017050727信 第十三批 零陵区梳子铺乡木塘村与水口山镇马驴桥村交界处的湖南华浦饲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浓硫酸和低度氧化锰,产生的滤渣在渣库,渣库没有任何防渗防漏处理,污染生活用水。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区领导带领环保局及乡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督,对该公司周边群众有怀疑的水体于4月29日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5月2日取样送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现结果尚未出来;5月5日湖南华科取样检测结果再次表明生活用水没污染。该公司2017年3月31日起因技改而自然停产。 不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27 2.017E+09 第三批 宁远县中和镇居民生活粪便排入仁江河污染石珠坝村居民饮水。 永州市宁远县 水污染 中和镇建制区内约2000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建在小河边的商业门面房没有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粪便直接排入石珠坝村旁的小河内渗入地下,尤其是枯水季节小河内流的基本上是生活污水,造成石珠坝村民水井的水质污染。再加上石珠坝村内也无污水管网,部分排水沟渠堵塞严重,村民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渗入地下水,也是该村井水污染的另一原因。 属实 一、永州市宁远县中和镇石珠坝村饮用水被污染的情况属实,污染源为居民生活污水和粪便。
二、整改措施为:1、2017年5月18日全村自来水工程完工并通水。2、建设中和镇污水处理工程,将集镇范围内的所有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2017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3、在中和镇开展城乡整洁行动,疏浚污水沟渠,美化村容村貌,杜绝垃圾下河的现象。
  已办结
28 2017042980 第五批 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滨江一号小区旁世界城项目通宵施工作业,噪声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 噪声污染 现场调查正在夜间施工,未依法申请连续施工。 属实 市住建局下达《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两份区环保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市住建局和区环保局禁止该工地22时至6时施工,特殊工艺确需连续施工时,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出具证明,再向区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待批准后必须于施工7日前连续在媒体和采取张贴公示的方式向市民予以公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尘降噪措施。2017年4月30日晚和5月2日晚巡查时,均未实施夜间施工。提交了情况汇报,并列出了整改措施。   已办结
29 2017050199 第七批 江永县潇浦凤凰花苑变压器噪声扰民。 永州市江永县 噪声污染 5月2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开会,当晚县环保局进行了监测 属实 已制定整改方案,预计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已办结
30 2017050476 第十批 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民村20组附近(新民路肖家巷35号)有个养猪场,水污染严重,噪音很大,对居民生活影响大,县领导来过,电视曝光过,居民要求拆除,但是政府不作为。 永州市蓝山县 畜禽养殖污染 反映的问题是聂桐生养猪场,猪场建设时间较早,现位于禁养区。 部分属实 停止养殖、迅速处理所有存栏的猪,对周边污染物进行清理。限5月10日前清运所有存栏的猪,同时对现有的污染物进行清理   已办结
31 2017050477 第十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柘刺村人造大理石厂对周围的居民饮用水造成污染,很多孩子身上起疹子。 永州市冷水滩区 水污染     生产用水抽取当地地下水,并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内实现了雨污分离。
    经镇村干部走访,个别孩子也许因为蛀虫叮咬有起疹子现象,但没有相应的检验结果,讲很多孩子身上起疹子与事实不符,归结为该公司生产用水污染居民生活用水造成污染所致,更没有科学依据。
不属实 5月5日冷水滩区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内循环利用的生产废水、上方位的约500米的两个水库厂区周边五户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5月10日出具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监测站监报告》(冷环委监(字)[2017]第15-1号和[2017]第15-2号)。   已办结
32 2017050547 第十批 冷水滩区零陵中路这条路上大部分店为了推销商品,从早到晚把音响放到最大,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 噪声污染 零陵中路为永州市市府所在地冷水滩区商业中心,沿主街道大小店铺约150余家,另有潇湘步行街和精品步行街在此辖区内,各店铺为招揽顾客均安装了喇叭,尤其是手机店和大型商场促销活动,喇叭音量很大,扰民问题确实存在。 属实 5月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桂砺峰带领副区长张文风,区城管执法分局、菱角山街道办事处、肖家园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近160人对零陵中路门店及酒店、商场(含新步步高、金水湾等大型电子显示屏音响)等场所发放禁噪《通告》,并与商铺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共拆除16家商铺外设的喇叭,依法暂扣高音喇叭、音响、喊话器等扩音设备18件,现场制止游商小贩使用喊话器宣传叫卖行为50余起,同时责令50余家存有大型高音喇叭的商铺自行整改。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耐心跟商店老板、店员和路过的市民讲解噪音污染的危害,要求各商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购物环境。目前,零陵中路商业噪音已基本整改到位。   已办结
33 2017050679 第十二批 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梅翠村的宁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没有环保设施,烟气直排,废水直排田地。一直投诉未果。 永州市宁远县 大气污染 2017年5月7日,县政府办组织县环保局、国土局、冷水镇政府现场核实:1、经县国土局核实,非法采矿情况不实。该砖厂于2016年取得采矿证,有效期为三年。2、没有环保设施,烟气直排情况属实。2017年4月22日与湖南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安装玻璃钢脱硫塔污染防治设施,但至今未安装完成。2017年3-4月份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属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3、该砖厂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但雨污未分离,周边无耕种田地。4、县环保局接到关于该砖厂的投诉2次,分别是2017年3月25日“12369”环保投诉热线(蓝山县环保局转交)、2017年4月5日县“12345”县长热线,投诉人属于同一人,为嘉禾县林明均,宁远县环保局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2017年3月27日,对该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复,在热线上传了相应的资料,并于3月28日与信访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回复。 属实 1、责令该砖厂停止生产。2、县环保局对该砖厂未建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3、责令整改,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脱硫设施和雨污分离系统建设,及时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不合格前,不得生产。4、责成冷水镇政府按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已办结
34 2017050681 第十二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2008年开始,绿景美城小区旁边有几十家物流公司,灰尘很大,没有消防设施,噪音扰民。 永州市冷水滩区 噪声污染 区公安、环保、城管、凤凰街道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 属实 5月9日联合执法过程中,给该区域内30家物流公司下发了整治通知书;5月10日对该区域11个点做了环境噪声监测报告(冷环委监(字)[2017]第18号),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凤凰园街道办事处在春月路路口树立警示牌规定该区域内的物流公司在中午11:30-15:00和20:00到第二天早上7:30期间货车不得进入该区域,不得卸货以及其它形式的噪声出现,修建岗亭(1个)、三角架锁(4个,在静时期间对路口进行封锁)减速带1条。交警大队在春江路口树立“禁止鸣笛”警示牌,对乱停乱摆车辆和不按通告时间违章进入该区域货运车辆进行处理。   已办结
35 2017050873 第十四批 永州市东安县紫溪市镇采石场造成房子震动,噪音扰民;矿粉场粉尘很大。 永州市东安县 噪声污染 5月9日县国土局会同县环保局、紫溪市镇政府、县电力局对紫溪镇内采石场和矿粉厂进行排查,该区域共4家采石场12矿粉厂,均处于停产状态。
2017年4月26、27、28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紫溪市镇内所有采石场、矿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逐个对每家企业制作了现场检查文书,并针对每家企业不同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相应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4月28日县政府责令电力部门对紫溪市镇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家采石场和11家矿粉厂采取停止生产供电措施。
属实 接到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张一波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就该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县国土局牵头,紫溪市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参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1、对存在违法行为的4家采石场和11矿粉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县政府责令县电力局对4家采石场和11矿粉厂采取了断电措施。
  已办结
36 20170509111 第十五批 永州市江华县大圩镇木源村平顶山石场破坏当地村民的林木,粉尘污染、 永州市江华县 生态破坏 破坏林木问题:平顶山石场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合20亩;林地类别为灌木林,林种为公益林。经县林业局对损毁林木价值进行评估鉴定,认定损毁的林木树为翅荚木,龄组为幼龄林;损毁林木涉及的面积为6.3亩,损毁的林木数量为110株,林木价值为3796.1元。                                                     粉尘污染问题:2013年11月,平顶山石场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有道路洒水车,在一破、二破段配有降尘喷淋设施。2017年5月10日,在采石场正常生产工况下,经县环保局监测人员对空气粉尘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石场边界无粉尘超标现象。 部分属实 破坏林木问题:江华县森林公安局经侦查后向江华县人民检察院移交,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该石场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代表)欧武亮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江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和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欧武亮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二、被告人欧武亮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和建林木经济损失共计3796.10元(此款已交至本院)。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和建的其他诉讼请求。粉尘污染问题:现场检查后,要求业主加强环境管理,做好降尘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已办结
37 2017051153 第十七批 东安县神华集团永州火电厂每天巨大的烟尘和废热排放,盆地地区,烟不出,热不散,污染物不停累积。有关部门查办结果:连夜调查,不属实。火电站尚未建成,自然没有污染,我们是请求制止火电站的建设,有关部门如此回复,玩文字游戏。 永州市东安县 其他 根据该投诉件的内容,我们对神华永州电厂环评和发改委核准文书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取得了国家环保部《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47号)、国家发改委核《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810号)、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湘环评〔2015〕161号)。因此该项目是环保和发改委批准建设的项目。 不属实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98号)、《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275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神华厅规〔2017〕14号)等文件的要求,该项目按照集团要求,已于1月23日停止现场一切施工,只对汽机房框架基础、钢筋、排水设施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已办结   已办结*
38 2017051363信 第十九批 道县上关乡七里岗生子垒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透液直排,严重污染下游地下水。2012年运行起,该场就一直在偷排渗透液,村民多次举报不但没用反受到威胁。 永州市道县 水污染 2017年5月13日23点多接到交办件后,道县环保局副书记、副局长张秋宝带队赶赴道县垃圾填埋场,现场采集了3个水样,对公司负责人和两个当班工作人员作了笔录。同时分管副县长林志刚、县环保局局长陈清明赶到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坐镇指挥,并向县委书记刘勇会、县长李天明汇报。2017年5月14日上午县环保局、城管局及上关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道县垃圾填埋场方圆3平方公里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经过对外围及场内的仔细排查,未发现有暗管排污,通过运行台账的排查和监测分析及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偷排的情况。为客观公正地调查,道县环保局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4日中午对道县垃圾填埋场是否污染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共采集12个水样,从监测数据分析,道县垃圾填埋场并未污染地下水。从近日调查核实情况看,并未像举报人说的从2012年以来渗滤液存在直排偷排现象,也未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受到威胁的情况无从查实。 不属实 已办结   重点*已办结
39 2017051461信 第二十批 东安县的垃圾处理场共投入近两个亿,建成三年未投入使用。 永州市东安县 其他 经核查,该项目是湖南省“十一五”规划要求必须要建的项目,采用的工艺是省住建厅推荐的RD湿解(即“湿解+焚烧”)综合工艺,项目建设的手续齐全正规,项目建设的总投资为103752426.3元。该项目建成后运营了两段时间(2012年5月16日-2012年8月18日,2013年10月9日-2014年3月16日),实际运营8个多月,实际处理生活垃圾约3万吨。该项目因工艺不成熟,整改技术难度大,因此,在征得湖南省住建厅同意的情况下,县政府决定不再对该项目进行整改。2016年10月11日,国家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来我县对该项目进行了调研,也同意我县不进行整改,但要求我县要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防止污染漫延或扩大。为此,我们认真地做了以下处置工作:
1、征得市城管执法局同意,从2014年6月开始,我县增加运输设备和运输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将县城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永州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来我县调研督查的指示精神:对场地内遗留的生活垃圾进行安全处置。我县从2016年11月5日开始,专门安排了一辆垃圾压缩车将垃圾处理中心的存留垃圾转运到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截止3月11日已投入资金7万多元,转运垃圾275车,约1600余吨。完成了存留垃圾处理工作。
3、2016年11月中旬,县城管执法局向市城管执法局就关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后是否能接收我县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请示,市城管执法局明确回复可以接收。2016年11月24日,县政府给省住建厅出具了《关于东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整改工作的函》,明确函告我县将不再对我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进行整改。
4、拟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将县垃圾处理中心改造为大型垃圾中转处理站,负责将县城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同时依附中转站也可建设全县废弃物分选站。使垃圾处理中心发挥新的作用,力争将该项目损失降到最低。
5、对下欠的230多万元的设备款不再付款,同时打算通过诉讼的方式,将设备退还给设备厂家,设备厂家按一定比例退还我们设备款。
部分属实 东安县县城生活垃圾运至永州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重点*已办结
40 20170505104 第十一批 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民村20组,养殖场废水排入一个坑,未处理,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 永州市蓝山县 畜禽养殖污染 反映的问题是黄昌洋养猪场,猪场建设时间较早,现位于禁养区。 部分 属实 停止养殖,在5月18日前迅速处理所有存栏的猪,对周边污染物进行清理。   重复 已办结
41 20170505105 第十一批 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杨梅山324省道旁边,距离村部几百米,有一个铅锌选矿厂,污染空气,气味非常难闻,生产废水直排农田、耕地,渗透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源,很多井水都被污染。 永州市蓝山县 重金属污染 该厂2013年年底开始新建,主要是硫铁磁选,生产废水无外排,经5月6日现场对选矿厂周边上清涵村井水,龙家坊村井水,选矿旁渠道地下水跟地表水采样分析,铅、锌均未超标。 部分 属实
目前处理情况是:1、该厂负责人已由县环保局移送公安实施治安拘留。2、环保局每天安排监察人员督促该厂加快拆除进度,要求在5月20日前拆除完所有生产设施,厂区内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
  重点*已办结
42 20170507110 第十三批 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上清涵村廖月云铅锌选矿建于村庄的中间,未办理手续,已经营业八年,用硫磺洗矿排放刺鼻废气,废水未经处理排入耕地,影响周边1万人的地下饮水,矿渣随意堆放。环保部门检查时,假装停产,后又继续生产。 永州市蓝山县 重金属污染 该厂2013年年底开始新建,主要是硫铁磁选,生产废水无外排,经5月6日现场对选矿厂周边上清涵村井水,龙家坊村井水,选矿旁渠道地下水跟地表水采样分析,铅、锌均未超标。 部分 属实
目前处理情况是:1、该厂负责人已由县环保局移送公安实施治安拘留。2、环保局每天安排监察人员督促该厂加快拆除进度,要求在5月20日前拆除完所有生产设施,厂区内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
  重点*重复。已办结
43 2017050393 第九批 永州市蓝山县与嘉禾县交界处,养猪场普遍污水未进行处理直排,污染了周边地下水。 永州市蓝山县 畜禽养殖污染 反映的问题涉及2家养猪场,1家在嘉禾县境内,1家在蓝山县境内,蓝山县境内的主场为刘财顺猪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处理设施简单。蓝山县已将涉及嘉禾县猪场情况抄告嘉禾县环保局。 属实 1、蓝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致函嘉禾县环保局,告知嘉禾怡华猪场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嘉禾方查处。2、蓝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水尾村养猪场停止养殖,有计划转移现存栏猪,同时对所有的污染物进行清理。目前已转移大部分生猪,其余生猪在联系好场地后将陆续转移   已办结
44 2017051393 第十九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冶炼总厂生产生铁,灰尘特别大、废水直接排到湘江,离湘江只有两百米。 永州市冷水滩区 重金属污染 5月13日市环保局会同冷水滩区环保局现场核查结果:1、该企业2009年更名永州市振兴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初受冶炼行业经济影响一直停产至今。2、由于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排污许可证2016年5月到期后,一直没有换证。3、现场有一些工人对高炉进行例行检修和卫生清理,没有生产的迹象。 部分属实 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停产整治,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并通过污染物排放达标验收后方可生产。   已办结
45 2017042981 第五批 冷水滩区岚角山社区官禄塘村庆桥组天心养殖场占地面积150亩,存栏约1.5万头猪。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经投诉后,由直排改为暗管偷排,通过支流流入湘江。国家曾拨付资金修建沼气池,但沼气池没有运行,属于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而且沼气池建在国家一级农田上,毁坏了一级农田约12亩。养殖场有两处燃煤锅炉,废气未经处理,排黑烟。 永州市冷水滩区 畜禽养殖污染 用于建设大型沼气污水处理工程的151.6亩土地有用地手续。天心养殖场现存栏约5966头,建设了一套150t/d养殖废水治理工程,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后排入小沟后排入小溪再排入约10公里的湘江,调查时暂未发现暗管;有两台小型热水锅炉,经询问,两台小型热水锅炉2016年底已弃用。检查组现场未发现锅炉房及周围存在锅炉燃煤。 部分属实     经处理后的外排废水超标排放,已立案查处,限期2个月完成整治,做到达标排放,并处罚款1万元。
    2017年5月8日已缴纳1万元罚款。
  重点*已办结
46 2017050647信 第十二批 冷水滩区河东片区的河东沿江路美食街有两家酒店御凤凰生态果蔬酒店和老炮儿电影主题餐厅,在排烟设备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不顾楼上住户的强烈反对,每天强行开业,使整个小区内乌烟瘴气,甚至将院内一颗大桂花树吹熏死一半;噪音直接影响一楼居民的正常生活;污水直排到生活区内。曾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 永州市冷水滩区 餐饮油烟污染 御凤凰生态果蔬酒店和老炮儿主题餐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废气通过烟管伸出后窗台,烟管未安装到位,桂花树并没什么损伤,污水已于4月22日纳入了城市下水道 部分
属实
5月7日,副区长张文风带领市城投、食药、工商、税务、梅湾街道办事处、环保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御凤凰生态果蔬酒店和老炮儿主题餐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废气通过烟管伸出后窗台,由于居民多次阻工,烟管无法安装到位,这两家酒店是永州市城投公司招商引资的项目之一,也是永州市委、市政府打造的美食一条街,区环保局5月8日对两家酒店做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2017年5月10日给两家酒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凤凰生态果蔬酒店和老炮儿主题餐店立即将烟管整改到位。5月11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两家酒店已当场停止营业。   已办结
47 20170507111 第十三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帝王广场小区下水道经常堵塞,小区楼下酒吧、快餐店油烟废气影响居民环境。小区内卖鸡卖鸭,屠宰垃圾随意丢弃,恶臭难闻。 永州市冷水滩区 餐饮油烟污染 帝王广场小区楼下有1家生鲜副食店(甜润生鲜副食商行)有少量鸡鸭屠宰现象,小区外街明沟有8-10米存在垃圾废物堵塞现象,另有快餐店5家(颜勇军鲜味粉馆、七味餐馆、味正浓餐馆、李记粥王粉面馆、真味坊小吃店、艳辉粥店),没有酒吧,但在三楼有一家名为美食美客大酒楼的餐饮店。 属实 小区内下水道由帝王广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聘请清洗公司冲洗,当天下水道已经完成清理冲洗,已堵的外街明沟8-10米全部疏通到位。区城管局和街道、社区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并告知了物业管理公司和发租单位开发商,停止店外宰杀,移至店内经营,经营户当场同意按照要求经营,并已整改到位。区环保局5月10日对上述6家餐饮店(含三楼美食美客大酒楼)做了《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年5月11日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目前6家餐饮店均已停止了营业。   已办结
48 20170509108 第十五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办事处三多亭社区吴家庙小区(400多户)边的小巷很多烧烤、夜宵摊,油烟污染环境,部分油烟直排小区居民楼,营业至深夜2-3点,噪声扰民。曾向区环保局反应未处理。 永州市冷水滩区 餐饮油烟污染 5月11日,张文风副区长带领环保、食药、城管、梅湾街道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勘察执法。吴家庙小区边的小巷共有14家烧烤店和夜宵摊,除皇记煌烧烤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外,其它店均只安装了油烟管道,油烟未经处理排放至下水道;噪声来源主要是经营过程中及客户猜拳和高声谈论时所产生,对周边的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属实 2017年5月10日9时,梅湾街道、区食药、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夜间执法调查。区环保局5月11日和5月12日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和《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5月13日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各14份,要求烧烤和夜宵店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毕做到油烟、噪声做到达标排放才准许营业。2017年5月14日晚8时30分左右,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梅湾街道负责人到现场巡查时,14家烧烤和夜宵店均已歇业。   已办结
49 2017051058信 第十六批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王家冲王家组砖厂。该砖厂未取得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许可,强行于今年3月动工,现已毁坏山林及旱地20余亩,导致山体裸露、水土流失、耕地无法耕种。强行拆除村民集体土地上的职工生活用房30间,铲平3户村民祖坟。今年417日曾反映致镇政府,至今未处理。 永州市冷水滩区 生态破坏 王家冲组砖厂于2017年3月动工属实,地址位于黄阳司镇同乐滩村许家冲组、高溪市镇王家冲村王家冲组共同占有的土地王家排山,目前已拆除的村民集体土地上的职工生活用房是原零陵煤矿职工生活用房共32间,经区林业局技术鉴定,该砖厂清表面积达15.8余亩,毁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樟94株,但未修葺任何建筑物。据该组群众屈明雄、唐小枚反映,其家族祖坟有三坟,其中2坟因为清表已被清除,现无法找到,剩余1坟未受损。王家冲组砖厂目前未取得环保、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属实 5月12日,张文风副区长带领区环保局、高溪镇政府、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赶到现场调查了解。经区林业局技术鉴定,该砖厂清表面积达15.8余亩,毁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樟94株,属于毁林案件。2017年4月19日,永州市森林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组织人员就对现场进行走访调查以及林业技术鉴定,经过审查,于2017年4月26日立案侦查,2017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刑事拘留,其他3名嫌疑人在逃,目前案件正在继续侦查之中。砖厂施工现场只进行了清表工作,因此不存在水土流失和耕地无法耕种的问题。   重点*已办结
50 2017051459信 第二十批 零陵区湘南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数百立方米毒油废渣直接填埋在太和组溶洞和周围2亩多杂树林里;2、向方塘稻田倾倒毒油废渣,严重污染环境。 永州市零陵区 固废污染 此交办件系重复交办。5月15日,经再次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周边也没有岩洞,旁边只有一个原有坑,建厂初期已填埋,废渣转运至有资质的公司回收。没有发现倾倒毒油废渣等环境污染现象。 不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该厂废渣、废水、废气不污染环境。   已办结,重点*(与2017050840信,相同情况)
51 2017050389 第九批 永州市宁远县永州福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水直排,地点比较隐蔽,污染水渠和地下水,村民反映存在废气和废渣污染,周边村庄有30多个小孩铅超标,14年未验收试生产,环保局罚款5万元。 永州市宁远县 重金属污染 经调查核实:1、现场执法检查未发现永州福嘉公司生产废水直排的情况。此前,有信访人怀疑该公司设有暗管,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2日责成该公司组织挖掘机在信访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挖掘检查,未发现暗管;但通过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开展的全面执法检查中发现,福嘉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输送管道有裂缝,电解车间的循环水池和硫酸车间的收集池、再生水处理中心和原料仓库清洗车间存在渗漏现象,贵冶车间脱硫塔有滴水的现象。2、经采样监测分析,福嘉公司下游沟渠内地表水水质中的镉、砷有超标现象。同时,对周边村公用水井和村民摇水井也进行了抽样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指标未发现超标的情况;3、通过查阅2015年4月-2016年12月,永州环保网公布的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监督性监测结果未发现废气有超标的情况,但对2016年3月份至12月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值有时有超标现象;4、该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实行综合利用,运输到莲花水泥厂作原料;危险废物按规定存放,未造成废渣污染;5、据调查,2016年周边村庄15岁以下人群中有14人血铅超标,铅含量在100-170ug/L之间。2014年我县曾组织福嘉公司周边村庄186人,其中167名儿童,成人19人,抽血送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结果显示,成人中无一例铅超标,儿童大于100ug/l的有13名,经县疾控中心通过相关资料对比分析,周边村0-15岁人群血铅超标总检出率低于我省12地区,血铅总体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工业区。6、2014年福嘉公司试生产超期未验收,环保局于2014年6月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处罚款5万元,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督促福嘉公司严格按照2017年2月11日县环保局依法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责令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事故应急池,修复废水输送管道渗漏位置等问题的整改落实。2、督促福嘉公司严格按照2017年4月6日县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5月4日县委书记刘卫华带领环保、经科委、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督查督办福嘉公司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令该公司要全面加强整改,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4、县环保局于5月5日对福嘉公司开展了行政执法后督察,对已完成整改的雨污分流设施、电解车间雨水沟的改造、建设的应急池等开展了复查,对整改尚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5、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责成县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福嘉公司的日常监察和监测;县卫计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周边村水质的采样监测,同时,对周边村民组织开展铅防护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重点*已办结
52 2017050679 第十二批 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梅翠村的宁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没有环保设施,烟气直排,废水直排田地。一直投诉未果。 永州市宁远县 大气污染 2017年5月7日,县政府办组织县环保局、国土局、冷水镇政府现场核实:1、经县国土局核实,非法采矿情况不实。该砖厂于2016年取得采矿证,有效期为三年。2、没有环保设施,烟气直排情况属实。2017年4月22日与湖南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安装玻璃钢脱硫塔污染防治设施,但至今未安装完成。2017年3-4月份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属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3、该砖厂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但雨污未分离,周边无耕种田地。4、县环保局接到关于该砖厂的投诉2次,分别是2017年3月25日“12369”环保投诉热线(蓝山县环保局转交)、2017年4月5日县“12345”县长热线,投诉人属于同一人,为嘉禾县林明均,宁远县环保局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2017年3月27日,对该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复,在热线上传了相应的资料,并于3月28日与信访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回复。 部分属实 1、责令该砖厂停止生产。2、县环保局对该砖厂未建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3、责令整改,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脱硫设施和雨污分离系统建设,及时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不合格前,不得生产。4、责成冷水镇政府按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重点*已办结
53 20170509109 第十五批 永州市宁远县清水桥镇大金盆村内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入农田后汇入河内,村内居民将垃圾倒入河内。 永州市宁远县 畜禽养殖污染 清水桥镇大金盆村无规模养殖场,共有小型猪场5户(邓石清、邓小中、奉红珍、邓和清、邓生茂),共有猪舍面积约1100平方米,存栏生猪共316头。其中邓石清猪场栏舍面积约100平方米,存栏生猪29头;邓小中猪场栏舍面积约350平方米,存栏生猪76头;奉红珍猪场栏舍面积约200平方米,存栏生猪46头;邓和清猪场栏舍面积约300平方米,存栏生猪126头;邓生茂猪场栏舍面积约150平方米,存栏生猪39头。5户养猪户均未建治污设施,养殖污水直接排入周边鱼塘及农田后汇入河内。村内居民将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河内,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1、县畜牧局督促5户养猪户五天内搬迁全部生猪,对污染场地进行清理消毒。
2、县环保局对各养猪户直排污水取样分析,并对污水中COD、氨氮超标的4户养猪户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排污。
3、清水桥镇政府对养殖户做好猪场搬迁思想工作,并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水利局、爱卫办对倾倒垃圾的河段进行清理,在河道旁设立“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的告示牌,增设户用型垃圾桶,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4、城管局做好启动清水桥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PPP 项目的前期工作。建成后,逐步将大金盆村及周边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处理。
  已办结
54 2017050546信 第十一批 祁阳县的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环评,多次进口放射性废物,但没有放射性措施,废渣、废水没有处置。 永州市祁阳县 其他 该公司氯化稀土萃取分离项目经永州市环境保护局2000年8月11日批复同意,2003年6月10日通过永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05年该公司经湖南省环保局认定具有放射性污染相应的防护体系。公司能够提供2014、2015、2016年的进口独居石原材材料省环保厅批文,现场检查该公司有放射性废渣贮存库和废水处理设施。该公司2015年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获市环保局复函同意,但未办理环评。经责令补办,该公司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编制了环评报告,后由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了辐射环评专篇,并于2016年8月3日通过专家评审,但环评报告及辐射专篇都还没有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复。目前,该公司优化布局调整已基本完成,但未投入生产。 部分
属实
2月28日,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产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改造。接到交办件后,5月8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在7月20日前办理好环评审批手续,在取得环评正式批复前不得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按照辐射环评专篇评审意见办理补充资料的工作。   重点*已办结
55 2017050678 第十二批 永州市祁阳县村民担心湘江稀土有限公司进口放射性伴生的独居石,怀疑公司没有办理辐射环评证,也没有进行公众参与。独居石随意堆放,尾渣没有处理,矿井渗透到地下水。 永州市祁阳县 放射污染 该公司2000年办理了环评手续,2003年通过永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05年经湖南省环保局认定具有放射性污染相应的防护体系。公司提供了近三年独居石原材料进口批文。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专门独居石贮存仓库,未见独居石随意堆放或撒落现象;建有放射性废渣贮存仓库和台账,仓库地面硬化三面防渗,未见渗漏现象。该公司2015年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获市环保局复函同意,但未办理环评。经责令补办,该公司委托湖南省环科院编制了环评报告,后由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了辐射环评专篇,并于2016年8月3日通过专家评审,但环评报告及辐射专篇都还没有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复。目前,该公司优化布局调整已基本完成,但未投入生产。 部分
属实
2月28日,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产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改造。接到交办件后,5月8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在7月20日前办理好环评审批手续,在取得环评正式批复前不得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按照辐射环评专篇评审意见办理补充资料的工作。   重点*重复(与2017050546信相同)已办结
56 2017050944信 第十五批 祁阳县观音滩镇的永州市湘江稀土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未经立项和环评审批擅自上马独居石氯稀土生产线,造成放射性废渣四处流失,工区周围树木枯萎死亡、农田荒芜,地下水受到辐射污染不能饮用。该公司还直接排放地下废弃煤矿溶洞,对湘江饮用水源造成严重污染。曾多次向市县环保局反应,他们抓到偷排现场也不处理,直到中央督察组来了才补发处罚决定书,但只检测和处罚总铅排放,不检测和公示辐射监测数据。 永州市祁阳县 固废污染 该公司2000年办理了环评手续,2003年通过永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05年经湖南省环保局认定具有放射性污染相应的防护体系。公司提供了近三年独居石原材料进口批文。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专门独居石贮存仓库,未见独居石随意堆放或撒落现象;建有放射性废渣贮存仓库和台账,仓库地面硬化三面防渗,未见渗漏现象。2016年9月湘江稀土公司委托湖南中环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对厂区和周边环境空气、水和土壤进行取样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临近公司的湘江水体和3户人家(陈国和、陈玉和、王建云)水井水的总α和总β值(反映放射性水平的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该公司2015年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获市环保局复函同意,但未办理环评。现场未见树木枯萎现象,公司下面的农田未耕种,但长有树木和青草。未发现该公司直排废水进入废弃煤矿溶洞,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市县环保部门都依法按程序进行了处理,不存在补发处罚决定书的现象。 部分
属实
2月28日,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产整改,目前已完成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改造。接到交办件后,5月8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在7月20日前办理好环评审批手续,在取得环评正式批复前不得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按照辐射环评专篇评审意见办理补充资料的工作。   重复(与2017050546信相同)已办结
57 20170511118 第十七批 永州市祁阳县文明铺镇垃圾随意倾倒在同德塘村9组的山上,垃圾堆存地可能污染周边居民饮用的地下水。 永州市祁阳县 垃圾污染 2008年由文明铺镇环卫所与狭江村签订了租用地协议,将垃圾填埋场建在文明铺镇狭江村的山林中,面积约30亩,离同德堂村9组距离400米以上。2008年-2012年间,垃圾装运到填埋场后,先进行了焚烧,之后每半年进行一次黄土填埋;2013年-2016年间,垃圾装运到填埋场后,先焚烧,后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黄土填埋。每年的5月至11月都进行了灭蚊、蝇和除臭处理。2016年建成了垃圾中转站,现已投入使用。 属实 停止使用狭江村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深度黄土填埋,增加对狭江村的转移支付,要求狭江村将垃圾运至文明铺镇垃圾中转站。同时通知各村也不能将垃圾运到此处,只能将垃圾运送至文明铺镇的垃圾中转站,否则将在拨付村级转移支付中按每发现一次扣2000元的标准罚款,同时严肃问责;安排专人对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地下水采样,送相关部门化验。   已办结
58 2017051151信 第十七批 祁阳县茅竹镇富联村为争取所谓的项目,村委没有通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就大费周章的过度修路,用黄土填盖50多米的沿线稻田,损毁了稻田生态,减少了耕地面积。目前已被叫停,但担心村委还会坚持要修。 永州市祁阳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在富联村地界上共建有4条道路,道路路基已成形,路面上有石块、涵管等建设材料。该村正在实施的项目是农业开发办承建的农业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过发改委立项批复及招投标后才开工建设的,修建道路和埋设涵管是为了方便耕种及排灌,是提质提效工程。 部分属实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同群众沟通,消除群众的担心。   已办结
59 2017051364信 第十九批 祁阳县梅溪镇谢福村的欣兴鞭炮厂兴建于近距离的村居民住宅区内,隐患严重的高危险品工厂。该工厂无任何设施,污水直排水渠,生产中的药粉垃圾随意倒放,四处飘落。严重生态破坏,造成大片树木死亡。该工厂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多次投诉未果。 永州市祁阳县 大气污染 祁阳县梅溪镇欣兴鞭炮厂是经现场安全评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经市安监局现场审查通过报省安监局核查通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4〕020810有效期为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1日。但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手续,未按规定建设配套污水、粉尘防治措施。 部分属实 该企业已办理安全许可证. 4月26日县环保局接到投诉立即赶赴现场调查,4月29日对该厂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企业接到通知后已停止生产,立即组织进行整改,7月30日前整改到位。5月4日,县环保局对该厂立案处罚,按程序下发了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   已办结
60 2017042914信 第五批 东安县东安红狮水泥违反国发【200938号文件之后系列产能政策,未执行等量置换;未按照环评批复开工建设,将批文中核准的4000/日新型干法水泥旋窑Φ4.6米生产线扩建为Φ5.8米干法生产线;项目核准批复失效后继续生产,并以星宇水泥名义骗取土地使用证,私占农田,被国土部门查处,但仍顶风建设。 永州市东安县 其他 一、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一直存在,并没违反国家产能政策。
二、与批复该项目选用的回转窑内径4.75米比较,约增加了0.25-0.35m,即存在扩大窑系统产能的问题。东安县人民政府已责令永州红狮水泥公司进行等量置换。
三、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东安星宇水泥、永州红狮水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1、东安县委、县政府已责令永州红狮水泥公司按省经信委要求办理产能置换相关手续。在产能置换没达到省经信委要求的情况下,坚决不准点火投产。
2东安县委、县政府将以本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严格督促永州红狮水泥公司落实省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加强环境监测和检查,确保该公司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依法生产。
3、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以前,东安县委、县政府已责令东安县纪委、公安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约谈一人,诫勉谈话两人,县住建局时任局长施小兵因其它案件已作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县住建局分管规划工作的副局长卿仁红进行立案;县公安部门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已办结
61 2017050872 第十四批 永州市东安县紫溪市镇五里村3组,有3个养猪场污水、猪粪直排,污染了水塘、田地、水沟,臭气难闻。 永州市东安县 畜禽养殖污染 5月9日,县畜牧局、紫溪市镇政府和县环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3处养殖场有2处为多人合租场地进行养殖活动,存栏猪均没有达到规模养殖标准,属于散户养殖。3处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都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县环保局对这3处养殖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2016年县环保局对这三处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属实 接到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张一波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就该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县畜牧局牵头,紫溪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参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处理单位下发了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期限为5月21日。
1、责令3处养猪场退养、关闭或搬迁;
2.责令对养猪场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消除环境隐患;
3、对3处养猪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已办结
62 20170509110 第十五批 永州市东安县紫溪市镇伍里牌村3、4、9组范围内有3个养猪场,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排水沟、农田,污水经水沟流入水井,渗透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源),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果 永州市东安县 畜禽养殖污染 5月10日经现场核实,该问题与5月8日交办的2017050872D交办的问题为同一问题。属于重复投诉 属实 接到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张一波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就该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县畜牧局牵头,紫溪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参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处理单位下发了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期限为5月21日。
1、责令3处养猪场退养、关闭和搬迁;
2.责令对养猪场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消除环境隐患;
3、对3处养猪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已办结
63 2017051155 第十七批 江华县国土资源局、沱江镇政府违反国家法律,将沱江镇架枧田村油茶林果林、松木林数千亩,基本农田强征后,转手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建商品房。导致现在一下雨遍地成了大黄河,小区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大河流,污染饮用水。多次反映未解决。 永州市江华县 水污染 5月12日上午10时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魏远明牵头,带领分管用地、储备、土地征收的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会同县城管、林业、水利、房产、沱江镇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 部分属实 1、成立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城管、国土、沱江镇政府、经开区、住建、水利、房产等单位成员的联合治理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进行专项治理;
2、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立行立改;
3、5月16日,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调度会,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抓紧设计施工,确保在2017年7月底前该区域的水污染治理能全面改善,2017年12月完成管网建设。
  *已办结
64 2017051272信 第十八批 江华县大路铺镇老村吴金山养猪场,猪粪水未经处理直排,臭气难闻,水源被污染。多次反映未果。 永州市江华县 畜禽养殖污染    关于“猪粪水未经处理直排,水源被污染”的基本情况:吴金山养猪场建有沼气池和化粪池,没有对外直排污口,猪粪水经沼气处理后,存储在化粪池,然后用泵抽到承包的15亩鱼塘里养鱼,西面围墙发现有零星污液渗出现象,经县环保部门对周边井水抽取的水样检测,发现猪场养殖对水质有影响,但未超标。。
    关于“臭气难闻”的基本情况:吴金山养猪场紧邻居民区,其养猪场周围有居民户20户,养猪场内无养殖臭气收集处理设备,养殖生猪臭气确实对周围居民产生了影响。
部分属实 县畜牧局已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养殖场立即整改,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已办结
65 2017051486 第二十批 永州市江永县上江圩龙田大队潮水村有一个养猪场直接排放入饮用水河流,饮用水现在只能从外面运过来 永州市江永县 畜禽养殖污染 5月15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开会,当天下午铜山岭农场、环保局、畜牧局、水务局和上江圩乡政府等相关责任人到猪场进行现场检查,该猪场叫王政猪场,于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养,投资总额110万元,现存栏620头,建有纳污池1个,纳污池墙体有脱落,一个泥塘与纳污池互通,纳污池与泥塘均设有暗管通向雨水沟,未办理任何手续。 属实     截止5月17号上午,王政猪场所有生猪都已经完成迁移,纳污池已经停止排污,铜山岭农场将持续跟进王政猪场的粪污水处理工作,限期于5月20日前将纳污池与连通纳污池池塘两个池子里贮存的粪污水全部抽走,并撒生石灰处理消毒。各相关单位将就王政猪场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县环保局已就王政猪场私设暗管,利用无防渗处理的泥塘贮存粪污水立案调查,相关的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   重点*已办结
66 2017050389 第九批 永州市祁阳县三口镇有金鑫冶炼厂,以前是生铁,后来生产铅蓄电池,重金属污染。 永州市祁阳县 重金属污染 经调查核实,金鑫公司经营范围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涉嫌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现场堆存了大量废渣,经检测部分废渣中重金属镍含量超过危险废物浓度限值。但现场未见生产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设施和原材料及产品。 部分属实 环保局对金鑫公司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生产及时制止,拆除了已淘汰关闭的2座高炉;对现场堆存的废渣进行了初步检测,分类测量估算,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了勘验取样,制定处置方案,5月20日前依法处置到位;处置到位前加强值守,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环境风险。   重点*已办结
67 20170509112 第十五批 永州市祁阳县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冬田村废塑料加工厂,以前是白天生产,现在是晚上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废渣废水排入水沟汇入小河。 永州市祁阳县 大气污染 祁阳县石鼓源乡世峰塑料颗粒厂属我区招商引资企业,于2013年9月17日登记注册,其年产1万吨再生塑胶颗粒项目于2013年11月27日办理了环评手续(金环批[2013]5号),属于合法企业。2017年5月9日晚接到永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函后,当天晚上便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没有发现夜晚生产的现象。经调查,该企业自去年8月份整改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直至今年4月开始试生产,生产约一个星期后(4月21日)金洞管理区环保局现场监察时发现烟尘处理装置未安装好,烟尘直排,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排污)决定书。金洞管理区环保局于4月27日、5月5日、5月9日、5月10日现场核查,企业正停产整改,无生产现场。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0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入现场调查,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排污)决定书”,区经信委通知供电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为防止继续建设,区环保局对已断电的开关,张贴了封条。企业主积极配合,在权衡利害后,向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承诺,决定不再建设,定期搬迁,并制订了关停方案,如不定期关停到位,由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依法顶格处罚和强制关停。   重点*已办结
68 2017051580 第二十一批 永州市祁阳县凤凰乡凤凰村挂塘组有家无名厂在焚烧电子垃圾,黑色的浓烟,每天都烧,周边树木都死了。 永州市祁阳县 大气污染 2017年5月16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是凤凰乡凤凰村4组村民刘中平,自2017年4月16日投资建设,2017年5月10建成试产的,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的违规建设项目。现场发现建有一座炉窑,堆积的燃煤,大功率发电机和发电用柴油。经仔细观察发现,从散落的一些零星电子垃圾来看,应该是私自偷建的火法处理电子垃圾的违法行为。 属实 2017年5月16日,区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后,立即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排污)决定书,为防止其继续建设和生产,凤凰乡安监站、国土所对发电设备张贴了封条。随后区环保局向管理区请求关停,管理区下达了关停通知。   重点*已办结
69 2017051680 第二十二批 永州市祁阳县金洞镇石鼓源乡五星村与西岭坳村交界处一个塑料颗粒厂每天制造塑料颗粒,气味很难闻,旁边还有个当地政府安排的垃圾焚烧站,用红砖建了个炉子直接烧,每天浓烟滚滚,对周边果树和茶树影响很大。 永州市祁阳县 大气污染 反映“永州市祁阳县金洞镇石鼓源乡五房村与西岭坳村交界处一个塑料颗粒厂每天制造塑料颗粒,气味很难闻”是重复信访件,与永环督交函[2017]75号(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举报第十五批112号)交办的永州市祁阳县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冬田村废旧塑料加工厂为同一工厂。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3日以金环督[2017]4号文件将调查处理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本次现场调查发现,企业已拆除机械设备,没有进行生产,所反映的问题不实。
    反映“旁边还有一个当地政府安排的垃圾焚烧站,用红砖建了个炉子直接烧,每天浓烟滚滚,对周边果树和茶树影响很大”的信访问题,区住建局、乡政府已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计划改造焚烧炉;二是管理区与祁阳海螺水泥厂联系进行委托处理。
部分属实 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石鼓源乡人民政府、金洞管理区住建局分别下达了交办函进行交办,石鼓源乡已停止了垃圾焚烧炉的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暂时运至金洞(或附近垃圾焚烧点)进行处理,区住建局已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   重点*已办结
70 2017051087 第十六批 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青布村有一个采石场挖了山,破坏了农田,毁坏了公益林,破坏了生态环境,引发了泥石流。以前到北京去投诉过没有解决(,蓝山县政法委书记(陈浩)对企业说出了事他负责。)。 永州市蓝山县 生态破坏 所城镇青布村采石场属于蓝山博成万里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2013年12月20日通过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取得采矿权;2014年6月6日取得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2014年8月7日取得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期间,因修建矿山进场道路非法占用林地面积5.04亩;2017年3月,因修建活动板房非法占用林地2.2亩。林业局分别处以罚款37650元和22000元,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在修建道路期间,因雨水冲刷路旁泥沙,导致部分泥沙被冲入农田,造成一定影响,而反映的引发泥石流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蓝山博成万里石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按县林业局要求进行了森林植被恢复,种植罗汉松2650株、杉苗4200株、常青藤1000株,恢复森林植被面积9亩。目前蓝山博成万里石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土、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的整改要求继续完善、硬化排水沟和挡土墙,压实路基路面,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消除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隐患   重点*已办结
71 2017051455信 第二十批 蓝山县所城镇青布村的杉木竹林(属国家公益林,禁止开采石场)被博成万里石业有限公司强行开采石场所毁,村民部分责任田也被该公司修路占用,村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均被毁。恳请政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并修复环境。 永州市蓝山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该采石厂为蓝山县博成石业有限公司,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2014年12月取得石材矿采石环评批复。于2016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主要建设进场道路及拦砂坝,于2016处底基本完工。2017年初该公司进行植被恢复,种植罗汉松4450株、杉树5000株,常青藤1000株,但种植后被个另村民损毁罗汉松1900多株、杉树800多株,该公司补种了2200株、杉树3500株。 部分属实 目前处理情况:1、县林业局分别于2015年7月、2017年4月对该公司修建矿山进场道路和修建活动板房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合计7.24亩(其中公益林面积合计2.71亩,商品林面积合计4.53亩)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59650元。2、2017年1月,县水利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矿山进场道路施工,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植被,完善拦渣、排水设施等,进行水土流失治理。针对因下大雨时雨水冲刷未完工的路面、部分泥沙冲入荒田的情况出现,县国土资源局和所城镇政府已进行了调查处理。3、蓝山博成万里石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按县林业局要求进行了森林植被恢复,种植罗汉松2650株、杉苗4200株、常青藤1000株,恢复森林植被面积9亩,但随后被所城镇青布村个别村民毁掉罗汉松1900余株、杉苗800余株,之后该公司再次进行了补种。   重复已办结
72 2017051655信 第二十二批 蓝山县白鸿洞水库拦河坝附近的“友谊洗砂场”,几次暴雨将污水污泥排放河中,污染水。 永州市蓝山县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被投诉的“友谊洗沙场”为蓝山县友谊砂场,兴建于2015年7月投资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才庚,将碎石经碾砂洗沙工序后出售。该砂场未采取有效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属实 处理情况:1、2017年5月5日,县水利局下达了《关于责令竹市友谊砂场关停的通知》,责令其自行拆除。2、2017年5月17日,县国土局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3天内自行拆除。3、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3天内拆除所有设备。
目前该砂场已拆除到位,后期将逐步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复垦复绿。
  已办结
73 2017050265 第八批 冷水滩区上岭桥镇永州市泽宇新世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砖厂没有环保设施,扬尘扰民。 永州市冷水滩区 大气污染 永州市泽宇新世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无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炼制砖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做了《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和《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下达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未安装除尘设施,决定立案处罚,责令永州市泽宇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5万元。5月6日砖厂已熄火停烧。   已办结
74 2017051152 第十七批 冷水滩区潇湘公园北门的池塘变成了臭水塘,水只能排进,不能排出,随着注入的污水和垃圾越来越多,越破败不堪,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永州市冷水滩区 水污染 经现场初步勘测,王家大塘水面漂浮着水藻和一些垃圾,并生长着芦苇和莲藕,周边有1个生活污水排入口,5个雨水排入口,1个泄洪口,其中生活污水排入口不断有生活污水排入王家大塘,初步判断,污水来源为市体育学校和启龙小学的生活污水,在生活污水排入口周围大约10米范围内可闻到臭味。通过对水体样本的检测,初步判定该水塘不属于黑臭水体。 属实 市园林局将此项目改造提上议程,在5月17日左右进行设计招标,在完成设计招标后的2个月内进行施工招标,预计在下半年可以开展王家大塘整体改造。目前,永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已经安排专人对王家大塘进行初步处理,开展垃圾清理、浮萍清除、藻类微生物治理等工作,可以暂时改变污染状况,要全面根治污染情况,需要潇湘公园整体提质改造工程结束后才能达到。   已办结
75 2017051362信 第十九批 冷水滩区育才路8号大院楼下有家餐馆“鲜味馆”,油烟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油烟味刺鼻,向环保局反映后未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 餐饮油烟污染 经查实,鲜味馆老板叫李新中,新邵县龙溪铺镇龙溪铺镇村人,租用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八号大院11号门面经营餐饮业,经营过程中油烟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通过烟管排往下水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属实 5月15日上午约9时,梅湾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分局、区环保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区环保局现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鲜味馆立即停止营业整改,现时还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要求鲜味馆于2017年5月15日立即停止排污。区城管执法分局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餐饮店烟道加载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技术处理噪音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确保油烟、噪音达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店食品加工间的“防尘、防鼠、防蝇”设施没有安装齐全,从业人员胡明仙未办理健康证,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店老板李新中按要求停止了营业,目前正在购买相关污染处理设施。

  已办结
76 2017051682 第二十二批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公园内潇湘禅寺旁边有一个旱厕,禅寺的生活污水也是随意乱倒在公园里,相当臭相当脏。曾在红网上发贴举报,有关部门均未整改。相关部门管理迟钝,严重污染环境。 永州市冷水滩区 水污染 已调查核实   已推平拆除旱厕,起用环保公厕,生活污水已要求禅寺人员倒入污水收集处理池。   已办结
77 2017051654信 第二十二批 冷水滩区澳洲花园巷子(白竹亭小学正对面)脏乱不堪,污水横流。巷子下水道裸露共七处,蚊蝇乱飞。巷子口的小炒店(京湘缘)的筷子乱扔,洗碗水乱倒,洗车店(靓车一族)也是。多次反映未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 垃圾污染 经查实,澳洲花园巷子存在垃圾随意丢弃,京湘缘小炒店和靓车一族污水乱倒乱流现象,并且此处有七处裸露的下水道未加盖井盖 属实 5月18日下午3时,张文风副区长组织梧桐街道、社区、城管、环保、食品药品、城投等相关部门实现现场办公。要求5月20日之前市城投河西项目部负责铺沥青炒沙道路,下水道裸露的七处修建封闭式井盖,预计5月底前完工;环卫、食药、城管分别给京湘缘小炒店和靓车一族洗车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两个店子实行店内操作经营,不得将污水排放到道路和小区周边;巷子周边的环境卫生已由梧桐社区服务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员加强清扫保洁力度。   已办结
78 2017042764 第三批 零陵区珠山镇基本每个村都存在非法采矿的现象,还有大量的红砖厂。洗矿废水未经处理排到周边河流,影响了周边的农田,废气污染严重。同时发现存在上级检查,采矿企业就得到消息的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4月28日在珠山镇政府召开了珠山矿管组、锰业公司及32个工区长参加会议,排查出43个非法洗矿主。排查出5家红砖厂,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两家砖厂自然停产一年。 属实 严格按照矿山整治“两断一撤”(断水、断电、撤离洗矿机组)截止5月1日取缔非法洗矿点9处,处置洗矿机组47台,其中捣毁21组,自行搬离26组;我局对这5家红砖厂采取断水、断电,并对3家生产的的砖厂下达停止整治决定书,并处每家10万元的罚款。 诫勉谈话:
矿管主任蒋炎冬、锰业公司张春华、珠山镇党委书记夏水波、珠山镇长唐丁荣、环保局局长杨祥林、国土局局长唐朝晖、林业局长李均明。行政警告处分:珠山镇副镇长杨常青, 矿管办副主任张勇军、锰资源开发办副主任许新生。    立案调查:   矿管办袁志文,锰资源开发办陈群。约谈:统征办主任卿旭平
重点*已办结
79 2017043075 第六批 零陵区富家桥镇栗山铺村有好几个养猪场,污染井水,气味扰民。曾经向政府部门反映过,但是并未处理好。 永州市零陵区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该村90年代初打造打造“永州养殖第一村”粟山铺村,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随着生猪产业的不断壮大,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存栏生猪7289头,养殖户43户 属实 对非法排污养殖场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对污染较重的拟提请区人民政府下方关闭或搬迁,目前该村已清理生猪3168头。 诫勉谈话: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唐友冰,富家桥镇党委书记唐海军,镇长张仁和。行政警告处分:       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蒋智博。责令富家桥镇对动物防疫站站长李国民立案调查。 重点*已办结
80 2017050677 第十二批 永州市零陵区朝阳办事处轻角井村六组,2017年招商引资建设了一个谭海军养猪合作社,粪污未经处理排入简易废水坑至渠道,最终排入萧水,污染了下游的农田,周边地下水呈黑褐色。 永州市零陵区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合作社,建有粪污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不理想。举报问题属实,共清查出生猪养殖8户,存栏生猪5166头
属实 1、对辖区范围内的7家养殖户全部下达停止排污决定通知书,要求限期清除生猪;2、完成400平方米生猪栏舍消毒,租赁吸粪车清除1处黑臭水体;3、共清理生猪334头。   重点*已办结
81 2017050648 第十二批 零陵区石头岩镇杏木元村境内,有一片被政府划为农田保护区600-700亩良田。区域内因长期零星、散乱、无序开采锰矿,致使水、土、山、林严重污染。开采锰矿的老板在保护区内圈用良田,筑造了一个污水池用来洗废渣、废土、废水,三废毫无处理,污水池就是一个渗坑,污水渗透到周边良田。现污水池已被废渣废土填满,形成了一座4米高、重金属含量极高的小山。周边200米处有一个锰砂堆场,污水横流,看不到任何环保设施,并倾倒了部分废渣。多次向政府反映得不到答复和解决。 永州市零陵区 重金属污染 举报人举报的地点,不是基本农田,而是沙丘,2008年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被定类为采矿用地,该处土地面积不到20亩;“4米高的小山”的问题基本属实,整个小山坡高4米面积约5亩,是2011年以前因采矿需要,原洗矿业主租用采矿用地做尾水沉淀池而形成的尾砂堆;“重金属含量高”的问题,待检测结果核实;“周边200米处有一个锰砂堆场污水横流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问题,公路旁原来大约堆积了180方左右的废土,但此处水质清澈,无明显污染现象,没有发现废渣;“多次向政府反映,得不到答复和解决”的问题。经核实,从2010年以来,区环保局及镇村未接到任何关于此地点环境污染的举报,也从未收到上级部门的交办清单,这是群众第一次举报。 部分属实 5月9日上午,聘请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村主干的见证下,对尾砂堆——“4米高的小山”进行了土壤抽样检测,预计下周星期一(5月15日)出检测结果。5月8日上午,工作人员督促村里将举报地的废土平整,多余的沙土全部进行了转运清理,并于5月9日在上面种植了桂花树。   重点*已办结
82 2017050943 第十五批 零陵区石山脚办事处文屯村八组的汪某某养猪场和雷某某养猪场,猪粪尿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至支流水渠,污染水源,死猪直接抛弃到小渠或小河,臭气难闻。 永州市零陵区 畜禽养殖污染 举报问题属实。共清查出生猪养殖户3户,存栏生猪3640头 属实 已下发停止排污决定书,要求停业限期整改,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两断”“三清”“一恢复”,对文屯村的所有非法养猪场提请政府实施关停,按要求恢复生态环境   已办结
83 2017051088 第十六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东湘桥村1组,2007年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商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炸毁了大坝,准备建设水电站,现在,基础工程已经完成,废水、爆破垃圾、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流,这个水电站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下游100多亩沙丘被泥沙覆盖不能耕种,河边的水田毁坏,河堤损坏。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经查实,2006年由区农开办招商引资,由一私人老板在珠山镇东湘桥1组电力排灌站建造一座小水电站,该项目办理了立项手续,但未办理环评手续,区水利局办理了可研批复,因各种原因停工,现在重新更换投资人,未经环保审批手续,于2017年4月恢复施工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好审批手续。   已办结*
84 20170511120 第十七批 永州市零陵区三湘电化废水直排潇水,菱角塘镇横石村位于三湘电化下游,导致鱼类不能生存,排放废气导致农作物不能生存,污染周边居民地下水,要求厂区搬迁。 永州市零陵区 水污染 此交办件系重复交办。5月12日,现场突击检查,该公司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下游没有发现死鱼现象,不存在农作物不能生存情况,是否污染地下水正在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下一步再次对公司进行全面环境监测,协调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重点*重复(与2017050119件相同)已办结
85 2017051271 第十八批 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区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南津渡水电站附近)生产高氯酸钾、氯酸钾、高氯酸氨、高氯酸钠,工业废水(含高氯酸根的氯化钠)、废渣(包含铬渣、红矾钠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到河中,年产共6万多吨产品,1吨产品排放4吨含高氯酸根的盐水。该厂下游是饮用水源,威胁饮水安全,以前和当地农民发生冲突多次。现在为了应付检查减少了生产量,准备等督察组走了以后重新开始。。 永州市零陵区 重金属污染 零陵区环保局委托有关单位分别于2014年6月10日、2015年7月15日和2016年12月2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2015年1月20日因环境纠纷对菱角塘横石村四个点位、公司循环池溢流口进行了一次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要求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加大对冷却水的处理,做到循环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重点*重复 已办结
86 2017051272 第十八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东湘桥村一组近二十年来,一条小河上游大小锰矿非法开采和冲洗,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排到小河,下游河床已经全部被泥沙覆盖,没有水草。督察组进驻后,企业半个月之前已经全部停产,水已慢慢变清。担心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建议永州环保局对河水和淤泥进行采样监测。。 永州市零陵区 重金属污染 此交办函所交办的问题与4月27日晚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042764号交办函中的部分内容重复。4月28日,由区级领导带领区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矿管办、锰业公司、珠山镇政府等责任部门对区内矿山进行了集中整治,切断违法违规机组电线3500余米,取缔非法洗矿点9处,处置洗矿机组47台,其中捣毁21组,自动搬离26组。之后,没遇连续大雨天气,河水一直清澈。 部分属实 4月28日集中整治后,制定了具体方案确保长效;进一步加大对矿区的治理:区国土局制定了复垦方案,区林业局制定了复绿方案。根据交办件上群众所提要求,5月13日下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陪同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东湘桥石期河的河水和淤泥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尚未出来。   重点*已办结
87 2017051273 第十八批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东湘桥村有一个水电站属于烂尾工程,开开停停,挖断了山林,土方和施工垃圾堆放到河里,原来的大坝被炸掉。电站下游几十米的沙丘原来是村民种植用地,现在全是泥沙。 永州市零陵区 生态破坏 该电站由泠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由于资金问题,断断续续地施工建好了办公楼、厂房等基础设施,直到2009年停工;开发商考虑到建电站的需要,右岸水轮泵不能使用,由开发商投资,建了一个电力排灌站抽水,保证当地的农田灌溉用水,炸毁了原来的大坝;河中可见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下游几十米的沙丘原来是有村民种植过作物,但是至少已经自行荒废20年;现场没有发现山林被挖。 部分属实 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对建设方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下达了执法文书;建设方已经停止建设,并请人清除河中垃圾;5月14日,区国土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珠山镇政府、东湘桥村委会组织当地村民代表与开发商代表进行了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由区水利局拿出具体监管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重复 已办结
88 2017051460信 第二十批 零陵区黄田铺镇名山岭村,周某兴建“三无”大型养猪场,养猪场地在水源地,若建成养猪场,后患无穷。恳请撤掉养猪场。 永州市零陵区 其他 投诉的周某兴建“三无”大型养猪场指名山岭村(原双江桥村)八耳坪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名山岭村上组与德甫组交汇处,占地约6亩,设计年出栏生猪3600头,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了立项,环评手续,目前完成工程量的三分之一,现处于停工状态 部分属实 已办结   已办结
89 2017051392 第十九批 永州市双拍下双牌县工业园华长源交通设施厂(镀锌、镀铜),电镀废水有毒性,经田间沟渠排入潇水,潇水河水溢出至周边田地,佑益村田里的鱼都死光了,曾向县环保局反映多次,县环保局要求企业赔偿村民。 永州市双牌县 重金属污染 经调查,群众举报基本属实。群众举报对象为湖南省华长源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热镀锌工艺,没有电镀,也没有镀铜。此次污染事故是由于华长源公司不正常使用排污设施,造成废水超标排放,加之工业园管网配套不齐全,超标生产废水经纳污管网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引起环境污染事故。经监测发现其排污口总排废水PH值超标,锌超标8倍。 属实 1、责令责任人积极理赔。经确认,受损村民共44户,受损面积 42亩,金额4.02万元,已有44户村民领取4.02万元赔偿金。
2、处罚到位。华长源公司生产过程中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造成酸液外排,县环保局已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到目前为止,企业已将罚金缴纳到位。
  重点*已办结
90 2017051360信 第十九批 双牌县泷泊镇良村村第七组,在消水河边10米有一家养猪场,每天猪粪水直排消水河,臭气难闻。多次反映未果。 永州市双牌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群众举报对象为蒋文军牲猪养殖场,蒋文军牲猪养殖场位于双牌县泷泊镇良村6组,占地面积700余平方,于2009年建设并投产,投资八万余元,现存栏母猪、商品猪及仔猪共计170余头。该养殖场离潇水河不足50米,位于我县养殖业禁养区内,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环境隐患相当大。 属实 一是形成禁养区退出方案。5月17日,县政府县长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双牌县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双牌县养殖业污染整治补偿实施方案》。决定在今年7月31日前全面退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并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补偿到位。
二是确定解决方案。现已责成蒋文军牲猪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水,不得直排潇水河,需及时转运至附近1公里范围内的生态葡萄园,并将其列入我县第一批养殖退出名单,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退出养殖,拆除相关养殖设施。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泷泊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国华、县畜牧水产局局长龙兴旺、县环保局局长王绍德。
  已办结
91 2017051361信 第十九批 双牌县平福头乡樟古寺村十三组的珠穆塘远达良种养殖猪场有限公司的猪场粪池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大量污水排入珠穆塘水库,臭气难闻。如今珠穆塘远达良种养殖猪场有限公司又转租给多人进行养殖,猪场养殖规模更大,污染更严重。 永州市双牌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远达良种猪养殖场有限公司老板刘桂华建设于2005年,2013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于2016年1月份转让给现养殖场经营人李胜辉,李胜辉于2016年7月25日注册为双牌县畜旺牲猪养殖场,办理了畜牧水产部门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但没在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畜旺养殖场于2016年1月开始养殖牲猪,现有猪舍六栋,其中有三栋猪舍使用,共有存猪量二百多头。猪场内有简易雨污分流设施,但雨污分流不规范、不全面,未真正实现雨污分流,猪场北边有2个200立方米的沼气池,沼气池旁有3口氧化塘,其中1口氧化塘内有水,废水收集进入沼气池后排入氧化塘,氧化塘离珠穆塘水库距离约为10米,检查时未发现氧化塘废水排入珠穆塘水库。 猪粪集中堆集在猪场内,用于发酵,发酵后作为场内果园肥料,养殖场及周边果园约20亩,养殖场北边20米左右为珠穆塘水库,西边200米左右有二户居民。经走访调查周边住户邓善光和邓荣华,都反映畜旺养殖场在经营养殖期间气味较大,蚊虫较大,对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属实 1、责令限期治理。县环保局已向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
2、整改措施。限期治理不到位的,纳入双牌县养殖退出名录,报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已办结
92 2017050479 第十批 永州市新田县新隆镇佃湾村(2个市交界处)有个采石场,只有采矿证,但是没有办理国家生态公益林证,乱砍乱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公益林100度亩,但是环保局只要求他们整改,建议立即关停,因为破坏公益林5亩以上就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目前采矿老板想把公益林申请划为荒地,以逃避刑责。且采石场旁边有条湘江的支流也受到了污染。到县信访局反映多次,但是一直没有解决。 永州市新田县 生态破坏    该采石场工商注册为:新田县兴安建筑石材有限公司。办理了国土采矿许可证C4311282015117130140410,安全生产许可证湘FM安许证字【2016】M406号。   县林业局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鉴定兴安建筑石材厂实际占用林地开采面积14亩,均为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              
县环保局调查发现该石材厂已办理环评手续(新环审字【2015】43号),但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该采石场距离周边的新安河(该河流属于湘江支流)700米左右,该采石场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喷淋降尘用的余水,废水对新安河的污染较小。
部分
属实
县林业局已移交县森林公安立案侦查,现已对法人代表郑石玉刑事拘留。                                          县环保局立案处罚3万元,责令停产整改,限期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取缔和关闭。目前正在新建污水沉淀池1个(300m³左右),安装喷淋装置5套(4台卷扬机和破碎各一套),在振动筛和大料口安装密闭防尘装置。 县林业局新圩林业站站长刘新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肖远飞、县环保局原环境监察大队长陈英、县林业局林地办人员罗祥军等3人被县纪委约谈。 重点*已办结
93 2017051580信 第二十一批 2010年未经同意在新田县龙泉镇秀岭水行政村岭下窝自然村办了养猪场,使该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多次举报未果。 永州市新田县 畜禽养殖污染 饮用水水源情况:岭下窝村有三个村民小组500余人。1999年建设自来水,从大岭上一口水井引水到自建水塔。后来由于引水管损坏,导致饮用水直接从水井下面的水塘中接入,影响了水质和水量。
养猪场污水处理情况:2009年岭下窝村把本村山场(大娃头)承包给该村村民刘贵雄用于种植、养殖。该地距离饮用水源500米左右,2010年开始养鸡,2013年经县畜牧局同意改为养猪场,201410月份注册登记为秀岭生态种养有限公司。现有猪舍2栋,存栏生猪110多头。该养猪场建设了沼气池2个,另有污水收纳塘一个,采取雨污分流。
属实 20165月接到群众投诉后,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谢建雄副支队长等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了检查,李勋川副县长组织环保局、水利局、卫计委、疾控中心、龙泉镇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大坪塘派出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开展了整改治理。畜牧局扶持3万元督促猪场进行了以下整改:1、整改了清粪方式,将原来水冲清粪改为干清粪方式,采用人工清粪收集猪粪集中堆放发酵处理,减少粪水量。2、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新建了雨污分流管道100多米,二栋猪舍都完善了雨污分流。3、新建20m³的堆粪场一个(防雨、防渗)4、新建了200m³三级污水沉淀池和60M³尾水收集池各一个,处理沼气池排出的沼液。5、改进猪场尾水利用方式,猪场粪水经两个30m³的沼气池处理后,经沉淀池到尾水收集池,再将猪场尾水用于灌溉苗木,进行合理利用。水利局与环保局共同出资对该村取水水源进行保护:1、对水源进行护砌硬化和清理周边淤泥、杂草。2、新建蓄水池一个。3、在水源处清挖了排水沟(截雨沟),防止其他的水进入饮用水水源。通过完善养猪场的治理设施和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后,201746日、515日县环境监测站到该水源点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水源水质均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二类标准。下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监管,督促按照温氏养殖模式建设发酵床,对粪污进一步进行深度处理达到零排放,对引水管网、水塔等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5月底前完成)。   已办结
94 2017051458信 第二十批 东安县老城区污水直排龙溪河,臭气熏天。龙溪河上游有5个养猪场,养猪场污水直排龙溪河。东安县城垃圾处理场建好4-5年从未投入使用,耗资上亿元。 永州市东安县 畜禽养殖污染 1、经县城管执法管理局调查,东安县老城区大部分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尚有陆家湾片区(城中村),汇水区域从东安一中到生智路,汇水面积95ha,现有人口1600人,远期人口1.3万人。 部分属实 1、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已制定了《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东安县县城龙溪河排污管网建设实施方案》,污水处理厂二期计划2018年9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底前完成龙溪河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
2、东安县政府立即制定了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白牙市镇政府、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整改落实责任详见东政办函【2017】30号。县畜牧水产局制定了《东安县白牙市镇龙溪河上游秦东云等五家养殖场粪污治理方案》,责令这5家养猪场关闭或搬迁期限为2017年5月28日;白牙市镇人民政府制定了《白牙市镇龙溪河上游流域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东安县环保局对5家养猪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东安县县城生活垃圾自2014年已转运至永州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已办结
95 2017051462信 第二十批 东安县官田河是臭水沟,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官田河,流入紫水河,臭气难闻。 永州市东安县 水污染 官田河湘桂市场片区汇水区域舜皇路以北,工业大道以西,汇水面积95ha,现有人口约4000人,远期人口1万人。因地势较低,开发商没有设计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官田河。 属实 县城管执法管理局已制定了《东安县县城官田河排污管网建设实施方案》,准备启动设计招标,2017年底前完成官田河排污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   已办结
96 2017051463信 第二十批 东安县端桥铺镇的很多水库上面都建有生猪养殖场或养鸡场,粪水直排到沟里再流到水库,污染饮用水。 永州市东安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黄塘水库旁边有3家养鸡场,存栏蛋鸡分别4000羽、5000羽、5500羽。金溪水库旁边有一家养猪场,存栏种猪38头,肥猪200头,菠萝冲水库旁边有1家养猪存栏种猪40头,肥猪400头,建有三级沉淀池和沼气池。泉溪水库旁边有1家养猪场,存栏种猪47头、肥猪380头,废水直排。 属实 东安县政府立即制定了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端桥铺镇政府、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整改落实责任详见东政办函【2017】30号。县畜牧水产局制定了《东安县端桥铺镇水库旁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水库旁所有畜禽养殖场在近期内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端桥铺镇政府制定了《端桥铺镇关于黄塘水库等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方案》。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已办结
97 2017051581信 第二十一批 东安县城建设大道13号与17号两个门面之间的海霸王烧烤店,长期深夜经营烧烤夜宵,油烟处理设施闲置,油烟熏烤的居民无法休息,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多次投诉未果。且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起火灾。 永州市东安县 餐饮油烟污染 该店负责人唐亚丽,经营面积约50余平方米,主要经营烧烤、煲粥、夜宵、小炒等餐饮类服务项目,经营时段下午5点至次日凌晨2点。海霸王烧烤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没经过任何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属实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霸王烧烤店下发了《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城执法改字【201701号,责令立即进行改正。518日油烟净化装置已购回,目前正处在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已办结
98 2017051578 第二十一批 江永县松柏乡栖乐尾村2015年前建有4个猪场,4个猪场的猪粪水直接排到河道里,汇流到下游,导致石家乡桥头江水库水源被严重污染。 永州市江永县 畜禽养殖污染     5月16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开会,成立了以松柏瑶族乡政府牵头,县政府办、环保局、公安局、畜牧水产局、水务局、卫计委、科商粮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参与的联合工作组。本次投诉共涉及四个猪场,分别是何贞汉、何贞明、何永国和何永明猪场,何贞汉、何贞明、何永国三个猪场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何永明猪场的粪污贮存池有少许渗漏,致使少量污水流入旁边的陈家塘水库,造成水体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部分属实     针对何贞明猪场实地查看时发现其中布有排污暗管的情况,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令其限期拆除排污暗管,依法进行处罚,督促其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确保养殖粪污零排放。
    针对何永明猪场实地查看时发现其猪场有污水渗漏流入到陈家塘水库的情况,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给予相应处罚。粪污处理必须在5月20日之前达到养殖粪污零排放的标准。
已办结
99 2017051965 第二十五批 双牌县泷泊镇八亩田村蒋某某在义村水渠地盘上养猪,猪舍非法建在杨公漯堤排水沟盖板上,牲猪粪便部分直排水渠,直接污染湘江上游水源。部分猪粪堆在马路边,引来大量蚊虫,腐蚀散发的臭味弥漫周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永州市双牌县 畜禽养殖污染 经调查,群众反映基本属实,八亩田村村民蒋永松在义村杨公漯堤排水沟盖板上非法建设养猪场,面积约250平平,目前存栏生猪97头,养殖废水废渣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排水渠至永江河道流入潇水。永江河入口及潇水河入口均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场周边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 属实 1、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责令其停止排污。
3、责令限期退出养殖。泷泊镇政府与该养殖场签订了限期退养协议,限期退养拆除。依照《双牌县养殖污染整治补偿实施方案》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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