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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 2026-03-09 13:5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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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我市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现按工作程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十九项问题:“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整改目标

全面构建监测网络和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21年,全市50%及以上的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2022年,全市70%及以上的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空气、地表水预警预报能力初步形成,遥感监测及移动监测得到初步应用。2025年,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监测规划体系。2021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2021-2025年)》,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提供科学指引和时间路线。整合优化各部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统一纳入“一张网”管理。配合省级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有效打破数据壁垒,提升数据价值与应用效率。依托整合后的监测网络,加强监测与监管协同,深化大气、水、噪声等数据的综合分析,为环境管理、执法和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已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化、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三)强化督导与保障。将监测能力建设、防范监测数据造假等纳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班子考核,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与事权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支出责任,持续加大监测网络和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

四、整改销号意见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已完成相应的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如对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46-8333680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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