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受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
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
负责全市性法律援助数据统计分析、调研、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简报刊物编辑等工作
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