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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事宜。
  • 2017-01-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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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领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负责普法工作


承担涉及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应复等有关工作


受理处理单位个人违反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负责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事宜


指导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巡查工作,对各区、县(市)局及直属各分局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国土资源的法律宣传、咨询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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