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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国土资源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 2017-01-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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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收益分配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


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


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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