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监督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地下水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