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市国土资源局 > 部门职责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市级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 2017-01-11 16:5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组织实施采矿权出让转让许可制度 
 
组织划定市级规划矿区,承担矿产资源保护
 
依法进行市本级采矿权登记许可 
 
承担县区人民政府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市本级采矿权抵押备案 
 
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备案)矿业权设置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