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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 2017-01-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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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农机局、市政府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指导全市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


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市农机修造工作


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机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指导农机行业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组织实施畜牧业和渔业种苗、产品、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质量标准


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以及畜产资源和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


依法承担全市渔政监督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全市渔船检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负责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和渔业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预测并发布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


参与研究拟定畜牧兽医和渔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饲料工作发展规划。


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牧草种子)、肥料、农药等的执法监督


研究拟定全市畜牧兽医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的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


研究拟定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按照权限管理畜牧业、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组织畜牧业、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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