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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 2017-01-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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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粮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粮食、经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承担市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提出市级农业财政转移支付等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建议,指导农业系统财务管理


参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提出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村、花卉等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扶持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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