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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 2017-01-1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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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划定市级河道管理范围


负责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指导河道治理项目(含中小河流治理)的实施和管理


组织指导监督湘江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审批,按权限实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审批


指导全市河道、堤防及其水闸等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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