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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 2017-01-12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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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实施


配合地方参与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环保教育培训


指导全市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人员培训、职(执)业资格评定等有关工作


负责机关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调查


承办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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