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市环保局 > 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 2017-01-12 13:49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建设规划


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


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开展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


指导全市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