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
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负责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查工作,承办市内新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预审工作
组建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并负责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创建
指导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