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查处制度
  • 2017-01-0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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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县(区)民宗(委)局负责,市民宗委主要负责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
    一、市民宗委负责协调的重大案件范围
    重大案件主要指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
    (一)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指涉案金额20万(含)以上。
    (二)违法情节恶劣的案件指:屡查屡犯,三年内两次以上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的;聚众妨碍执法检查,暴力抗法、围堵执法人员;转移、毁灭证据;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事故的。
    (三)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是指违法行为被媒体多次曝光;违法行为涉及境外因素的,或者引起境外媒体炒作曝光的。
    二、重大案件报告程序
    县(区)民宗(委)局在确定为重大案件之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专报形式逐级报市民宗委;对于违法行为涉及境外因素或者引起境外媒体炒作的,应当第一时间报省、市民宗委,县(区)民宗(委)局同时报设区民宗(委)局。
    三、重大案件的查处方式
    (一)重大案件的处理以查办分离的原则进行。
    (二)查办分离是指市民宗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并视情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或者调查完结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当地民宗部门处理。
    (三)市民宗委根据案情,可以自己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或者抽调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四、重大案件查办考核
    重大案件的办理纳入市民宗委考核体系。存在瞒报、失查、办理不力、包庇纵容等情况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通报纪检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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