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 2017-01-0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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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市级经信部门主要负责对县(区)经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市级经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全市经信系统范围内重大违法行为、对全市经信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县(区)经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永州市经济开发区及县(区)经信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现制定以下制度。
1、监督检查对象
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经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2、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包括:
(1)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2)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
(3)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4)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
(5)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6)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情况;
(7)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情况;
(8)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3、监督检查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重点评查、书面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4、监督检查程序
(1)市经信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经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县(区)经信委根据安排部署或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整改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整改纠正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4)市经信委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5、监督检查措施
永州市经济开发区及县(区)经信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经信委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1)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2)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
(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
(4)行政执法依据不合法的;
(5)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6)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A、被检查的单位名称;
 B、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C、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D、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E、执行检查的部门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申请复查。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执行。
6、监督检查处理
全市各级经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1)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不予履行的;
(2)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或适用程序不当的;
(3)没有法定依据而随意实施行政行为的;
(4)超越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5)行政裁量权行使不当,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
(6)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
(7)泄露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8)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9)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命令的;
(11)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尚不构成犯罪的;
(1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对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暂停行政执法活动;取消执法资格,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给予行政处分;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等。
  
注:1.适用于有行政执法职权的下属单位。
    2.以上六个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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