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
  • 2017-01-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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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民宗委

对自治县申报的企业进行复核、申报

市财政局

联合复核、申报

中国人民银行永州中心支行

联合复核、申报

相关依据

1.《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2.《国家民委关于认定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的指导意见》;

3.《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民委关于认定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案例

1.转发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3]36号)

2.《湖南省民委关于认真做好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族通[2014]13号)

3.《湖南省民贸民品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4.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族通[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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