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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高考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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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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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 |
对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和对县区(管理区)民宗部门初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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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对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类别申报加分,并对县区(管理区)招生部门开展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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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信息的核实,并对县区(管理区)公安部门开展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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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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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1、市民宗委联合市教育厅、市教育厅、市公安厅、市纠风办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永民宗〔2009〕1号)。
2、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永州市教 育局、永州市公 安局永州市纠 风办《关
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永民宗[2011]1号)
市民宗委对全省高校招生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对全市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考生政策按类别申报加分,并开展业务指导;市公安局全程参与全市高校招生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主要对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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