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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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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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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委 |
对企业申报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并监督管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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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对企业申报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并拨付到位和监督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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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永州中心支行 |
对企业贴息资金进行审核,并按比例进行申报,同时联合监督管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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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2.《国家民委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落实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3.《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民委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 5.《国家民委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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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1.转发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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