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执法
  • 2016-12-2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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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节能监察执法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

对全市范围内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市经信委

受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工业和通信业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业务上接受市发改委的指导

市交通、住建和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关于市发改委增设节能监察科的批复》(永编办发[2013]111号);3、3、《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项第10条,第三项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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