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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担保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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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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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协调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局对担保资金(包括代偿补偿资金帐户)进行管理,指导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为小微企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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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 |
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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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1、《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 号)。2、《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发〔2015〕 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 (2008)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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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担保机构发展,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引导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研究全市再担保模式,指导再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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