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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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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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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负责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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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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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 |
会同实施医疗救助,负责疾病应急救助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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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负责就业救助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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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教育救助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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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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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住房救助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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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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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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